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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东抗日根据地发行的抗币。 (励江腾 摄) |
记者 王佳 浙东抗日根据地是抗日战争时期全国十九个根据地之一。为活跃根据地经济,打击日伪顽在经济上对根据地的掠夺,发展工商业,稳定金融,平抑物价,浙东区党委报请华中局批准,于1945年4月发布《浙东银行条例》《浙东行政区抗币条例》,同时成立浙东银行。 浙东银行总行设在余姚梁弄,所属各地设有分行、支行及办事处。《条例》规定发行抗币总额200万元,作为浙东银行的基金,每元币值保持在食米1市斤左右之价值。票面有10元券、5元券、1元券,各地专署印发角票,在三北地区浒山一带,还铸造了金属货币。市档案馆馆藏中便有多种形式与面额的抗币。 以食米作本位币基础,信用更加牢靠,所以抗币一经发行,即得到群众的欢迎。为保障群众利益,1945年9月紧急北撤前,浙东抗日根据地组织了抗币回收兑换工作,发布兑换通告,设立兑换处,拨出粮食、白布、食盐等实物兑换,也有用法币甚至黄金、银圆进行兑换。其中,粮食以1元抗币折合1斤大米的比价回收。回收后,抗币就地销毁。其中,浙东银行收回本行发行的抗币647658.55元。 重民本、守诚信,小小抗币,见证了浙东抗日根据地创建的历史性壮举,更凝结了这份难得的红色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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