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董小芳 通讯员占雪琴 蒋杰)食品药品安全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是最基本的公共安全。昨日,记者从市检察院获悉,自2017年7月1日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正式实施以来,我市检察机关共办理食药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36件,有效守护了甬城市民“舌尖上的安全”。 蔬菜种植户周某,为了保证除虫效果,将“药效”更好的限制使用类农药“毒死蜱”使用在大白菜、芹菜上,并将使用过该农药的大白菜、芹菜予以销售,销售所得350元。周某明知“毒死蜱”禁止在蔬菜上使用却仍旧使用,侵害了众多不特定消费者合法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最终,不仅没躲过刑事处罚,还要接受十倍惩罚性公益损害赔偿。 据统计,2020年以来,在市检察院积极履行民事公益诉讼职能下,10余名当事人支付食药安全惩罚性公益损害赔偿金170余万元。 助力食品安全监管,2020年以来,我市检察机关先后开展了网络食品安全整治、农贸市场违法整治、饮用水源保护等多个关乎“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并及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职能部门强化问题整改,加强日常监管,切实保护老百姓“菜篮子”“餐桌上”“水杯里”的安全。 “收到检察建议后,我们制定了农贸市场及周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300余人次,检查全区农贸市场47家,逐一排查出农贸市场管理问题70余个并全部整改到位,有效规范了我区农贸市场经营秩序和食品安全管理。”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告诉记者。 回应民生关切,扎实办案消除食药安全隐患。下一步,我市检察机关将持续聚焦食品药品安全保护,加大办案力度,加强与相关部门协同合作,提升监督质效,为进一步助力提升人民群众从农田到餐桌的安全感,提升舌尖上的获得感、幸福感贡献更多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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