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9版:茶座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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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7月22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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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怒难犯—— 啥是众怒?为啥难犯?

    

    

    

    陈鲁民 

    

    最近,明星吴亦凡可谓犯了众怒,由于被爆料涉及大量负面信息,不仅遭到网友声讨,7月19日晚,中央和国家机关委员会旗帜杂志社官方微博“紫光阁”也转发“中国演出行业协会”的评论,并配文:“@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回应艺人相关舆情:行业自律惩戒绝不会手软!”

    众怒难犯这个词,来源于《左传·襄公十年》:“众怒难犯,专欲难成,合二难以安国,危之道也。”意即众人的愤怒不可触犯,独断专行难以成事,以触犯众怒和专权独裁来安定国家,是十分危险的不靠谱的办法。

    封建君王触犯众怒,尚不可取,被视为愚昧之举,一般人若触犯众怒,就更愚蠢之极,简直就是去找死。比如前阵子,安徽蚌埠一个酒店老板娘,因遛狗不拴绳,吓到他人小孩,还拒不认错,与人发生争执后口出狂言:我的狗比人值钱;弄我的狗就弄死你的孩子;我有钱,几千万元都赔得起。

    事件一出,遭到全国网民口诛笔伐。结果可想而知,当事人被依法行拘,而且牵连到她所在酒店,被公众公开抵制,声名一落千丈,由昔日的食客盈门,车水马龙,到如今的门可罗雀,无人问津。

    为啥呢?理由很简单,三句话都犯了众怒:“弄我的狗就弄死你的孩子”,这就犯了普天下父母们的众怒,我们把孩子当宝贝,你却为一条狗就要弄死我们的孩子,情何以堪;“我有钱,几千万元都赔得起”,这就犯了所有拿不出几千万元的人的众怒,你有钱不是错,拿钱来欺负人就是大错特错;“我的狗比人值钱”,则犯了所有人的众怒,挑战了所有人的尊严,这还能有什么好结果吗?

    众怒也叫“民愤”,要在过去,“民愤极大”可是一句很严重的结论,弄不好要掉脑袋的。如今,依法治国,一切要靠法律说话,以法律量刑,但众怒仍不可忽视,仍有参考意义。

    网络时代,信息传送速度快得惊人,触犯众怒的“众”,可以是围观群众,也可以是千万里之外听说消息的百姓;可以是与自己息息相关的事,也可以是与自己毫无关联的事,因而众怒的表达集中而快捷,很短时间里就能形成强大的舆论力量。再则,随着民众素质的提高,对公平越来越敏感,使越来越多人具有强烈的正义感和参与意识,勇于发声,仗义执言,鞭挞丑恶,批判不良现象。今天的众怒,无疑已成了端正社会风气,促进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

    怎样才能不犯众怒?至少要做到这几点:要有底线意识,以免刺痛大众的敏感区域;不能侮辱民意,伤害大多数人的尊严;不能挑战良俗公序,亵渎大家共同尊崇的东西;当然,更不能违法乱纪,践踏神圣法律。

    虽然这几天,吴亦凡风波还没有定论,如果曝光的信息属实,那么他符合犯众怒的好几条标准,结局自然如“紫光阁”所转发的:惩戒绝不会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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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