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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12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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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优质公共服务增强群众幸福感

    

    

    凌 波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日前发布《2020年全国公共服务质量监测情况通报》,宁波2020年公共服务质量满意度为82.4分,在监测覆盖的31个省(区、市)的110个城市中排名第10,为历史最高。

    公共服务,是指由政府提供的教育、文化、医疗、养老、体育、社会救助等具有公共产品特征的服务。它是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基础保障,关乎民生冷暖、万家忧乐。提供高质量的公共服务,对我市来说,既是人民至上执政理念的体现,也是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的题中应有之义。近年来,我市聚焦解决公共服务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以人民为中心,持续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水平,公共服务质量满意度连续三年处于“满意”区间,呈稳步提升态势。

    人人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既是人民群众基本权益的重要内容,也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客观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做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健全完善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全面提高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将提供优质的基本公共服务作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和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前不久,《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对外公布,明确了现阶段国家提供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的基础标准。该《标准》是国家对公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承诺清单,从人民群众的角度出发,规定基本公共服务的内容、服务标准和服务流程。公民从中可以了解现阶段能够享受哪些服务、什么水平的服务等。

    共同富裕是我国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优质公共服务则是共同富裕的内在需求。共同富裕美好社会是人的全生命周期公共服务优质共享的社会形态,只有有效扩大高品质公共服务供给,有效破解优质公共服务共享难题,显著提升公共服务质效,才能形成群众看得见、摸得着、体会得到的幸福图景。在推进共同富裕的过程中,实施有效的制度安排,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把“蛋糕”分好,让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得到更充分体现,在更高水平上实现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近年来,在许多地方,上学难、就医难、养老难等“城市病”有了很大缓解,但仍离群众期待有一定距离。人口快速增长、面积持续扩张,可基本公共服务难以同步跟上,供给不足、质量不高,已成为制约城市高质量发展的短板。在此背景下,我们应紧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以解决群众关心的堵点热点问题为重点,促进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有效配置政府资源,合理调动社会资源,既优化政府财政投入,又提高全社会配置资源效率,不断提升公共服务供给质量。近年来,我市聚焦人民群众的所忧所急所盼,着力打造“甬有善育”“甬有优学”“甬有健康”“甬有颐养”“甬有安居”“甬有保障”“甬有温暖”幸福民生七大品牌,推动公共服务发展精准有力。

    公共服务的最大价值在于尽可能方便百姓、服务民生、服务市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公众对公共服务的需求不断增加,对政府公共服务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政府部门必须积极回应公众不断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大力推进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创新,切实履行好政府职责,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同时,在公共服务的提供过程中,引入竞争机制,由公众来选择公共服务提供者,以市场机制运作为主导,推动公共服务供给质量的优化升级。比如,去年开始,我市施行公共服务首问负责制,快速回应群众诉求,推动部门职责不明或交叉、边界不清事项问题的解决。

    对公共服务质量进行监测,也是为了倒逼其质量提升。因此,我们应充分运用测评结果,对症下药,进一步完善政绩评价机制,使之成为撬动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提升的杠杆,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增动能,持续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推动我市公共服务迈上新的台阶,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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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