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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23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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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官司,你不用掏律师费

祁容 摄

    

    

    

    撰文 吴取彬         

    

    一、人身侵权类案件

    人身侵权类案件发生较多,在司法实践中,对这类案件的受害方因诉讼而支付的合理律师费用,法院往往根据实际情况酌情予以支持。

    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181条规定:“被侵权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权人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费用,但是侵权人已经支付该费用的除外。”这里所说的“等合理费用”就包括为维权支付的律师费。

    二、恶意诉讼、虚假诉讼、滥用诉讼权利案件

    在民事诉讼中,存在不少恶意诉讼、虚假诉讼、滥用诉讼权利的情况,对方当事人为了应诉不得不聘请律师,因此而需要支付一笔律师费,这在客观上给无过错方造成了无谓的律师费损失,因此,在这类案件中,可以要求相对方赔偿相应的律师费。

    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当事人存在滥用诉讼权利、拖延承担诉讼义务等明显不当行为,造成诉讼对方或第三人直接损失的,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无过错方依法提出的赔偿合理的律师费用等正当要求予以支持。

    三、知识产权类侵权案件

    知识产权类案件包含著作权侵权案件、专利侵权案件、商标侵权案件,这类案件发生的合理律师费由侵权一方承担。

    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具体案情,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还规定:权利人能够举证证明的合理维权费用,包括诉讼费用和律师费用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并在确定赔偿数额时单独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商标法第63条第1款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案件具体情况,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人民法院根据权利人的请求以及具体案情,可以将权利人因调查、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费用计算在赔偿数额范围之内。”

    四、不正当竞争案件

    不正当竞争案件包括侵害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侵犯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以及商业贿赂等案件,因维权而产生的合理费用应由侵权方承担。

    相关法律依据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0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五、合同纠纷中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案件

    现实生活中,一些债务人为逃避债务,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造成无法清偿所负债务,对债权人债权造成损害,对此,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540条规定,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六、担保类案件

    律师费属于实现担保物权和债权的费用,属于担保物权所担保的范围,在担保合同中未明确约定担保范围的情况下,债权人也可要求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其律师费,除非保证合同中明确的担保范围中不包括实现债权的费用。

    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七、合同约定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的案件

    根据契约自由原则,双方当事人如在合同中约定律师费由违约方承担,或由败诉方承担,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对于守约方因维权而支付的合理律师费,原则上应获得支持,当然,相应的律师费必须合理,且为实际发生的。

    八、商事仲裁类案件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规定,仲裁庭有权在裁决书中裁定败诉方应当补偿胜诉方因为办理案件所支出的部分合理费用,但补偿金额最多不得超过胜诉方胜诉金额的10%。不少地方性的仲裁规则也有类似规定。

    要求败诉方承担律师费,谨记相关细节

    法律虽然规定在上述八类案件中,胜诉方可要求对方承担合理的律师费用,但并不等于说,只要属于上述案件,就能无条件实现这一要求,对于案件的相关当事人来说,在遭遇此类案件时,仍然需要做一些扎实的基础性工作,其中,做到以下几点尤为重要:

    1、必须有法律服务的委托协议,且约请的律师费符合相关的收费标准;

    2、有正式的律师费用支付凭证(转账凭证);

    3、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金额的发票。对律师事务所开具的发票,法院有时会收缴发票原件。因此,要防止开具虚假律师费发票,出庭质证后又立即注销的情况,当事人应做好证据保留工作,证明律师事务所曾开具过发票。

    

    【编者按】打官司请律师需要钱,而且,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律师费用不断上涨,请律师代理一个案子,即使是很简单的民事案,律师名不见经传,费用也要好几千元。所以,在现实生活中,高昂的律师费有时会成为一些人是否打官司的重要因素。

    今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民法典》,明确规定了有些民事案件的代理费由败诉方承担,这对那些有充分理由,但因担心律师费用太高而不敢打官司的当事人来说是十分有利的。为此,我们专门约请民事法律专家、著名律师吴取彬,详细介绍究竟哪些案件的律师费将由败诉方承担,以及要求败诉方承担律师费应注意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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