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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9月02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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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应用型高校产教融合新发展

    

    

    虞艳丽

    

    产教融合是当下职业教育领域的热词,也是近年来促进高等教育发展、加强创新型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应该看到,目前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制度体系尚待完善,为此,需要更新观念、多维并举,推动应用型高校产教融合不断深化。

    一、观念转变:从单向自发到交互赋能

    产教融合强调教育与产业相互交融、互为一体,两者形成目标一致、功能互补的共同体。为此,要转变观念,即产教融合不仅是应用型高校办学模式的内部变革,更是通过资源整合促进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良性互动发展,旨在形成校企共生共赢的利益共同体和发展共同体。

    之前传统的观念往往将产教融合看作单纯的教育问题,由此校企双方的合作模式则停留在从学校到企业的单向自发阶段,表现为学校单方面在企业建立学生实习实训基地,学校作为发起方热情高涨,而企业作为被邀请的合作方,在缺乏外部激励措施的情况下,积极性不高、动力不足,难以成为协同育人的重要主体。要改变这一现状,产教融合就要站在更宏观的高度,不仅仅关注表面的教育现象,更要聚焦经济社会发展大背景,瞄准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优化调整,赋能地方产业和企业发展。通过积极的对话,实现校企双方观念的转化,使高校“跳出教育看教育”,助力企业技术进步和地方经济发展;让企业“跳出生产看生产”,协同高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突破浅层次、松散型的低水平合作状态,由人才“供给—需求”单向链条转向“供给—需求—供给”的闭环,由单向自发关系转向双向互动与交叉赋能,通过产教融合解决人才供给与产业需求的结构性矛盾。

    二、模式转型:从单枪匹马到齐抓共管

    完善的制度体系和高效的运作机制是实现产教融合、协同育人的重要保障。因此,需要改变以往高校与企业单枪匹马、效率低下的状况,充分发挥政府调节、导向、监督等功能,建立涉及法律、组织、评价等的综合支持系统,促使产教融合持续发展、有效运行。

    一是加强产教融合相关法律制度的建设。要以法律的形式明确应用型高校与企业、行业协会等各方的权利义务、管理模式、人才培养等,建立相应的奖惩机制,通过立法的形式为产教融合提供政策导向,规范和促进产教融合良性运行。二是推进产教融合协调机构的建立。建立一个专门的协调组织机构负责产教融合的审批、考核、监督、评价等,明确赋予各自的职责和权限,加强彼此间的沟通协调,以保障产教融合组织运行的有效性。同时要推动联动工作机制的建立,搭建由相关政府部门、产教融合各合作主体、第三方组织以及利益相关人群共同参与的联动工作平台,共同寻求协同育人的切入点和有效路径。三是加快产教融合评价体系的构建。在政府的引导下,建立高校、企业、行业机构等共同参与的应用型高校产教融合综合评价体系,由第三方根据合作项目、形式、效果等制定评价指标,既检验产教融合的有效性,又推动产教融合向纵深发展。

    三、需求转换:从知识传授到市场导向

    通过产教融合,实现校企协同育人,改变传统知识传授与市场需求脱节的矛盾,着眼于企业技术创新、转型升级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推动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教师培养与市场需求的有效对接,提高学生就业竞争力。

    一是实现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相对接,提升人才培养的有效性。在专业设置上,以产业结构为蓝本,准确把握专业的规模结构与区域经济的匹配程度,提高专业设置的针对性和科学性,有效服务地方产业发展。二是实现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相衔接,提高教学内容的针对性。应用型高校人才培养的目标就是要为企业培养能适应岗位需要的合格人才,要在分析某一岗位所需要的职业标准和素质要求的基础上,有目的地选择课程内容,使课程内容与岗位要求无缝衔接。三是实现教师培养与市场需求相统一,提高产教融合的黏合性。应用型高校要转变“重学历、轻能力”“重学术,轻技术”等观念,一方面积极引进行业、企业优秀人才,构建不同行业领域、不同技术特长、不同学术背景的多元化师资队伍;另一方面鼓励教师下企业锻炼,通过与企业开展技术合作、承担企业横向项目、联合企业申报重大课题等提高教师的工程实践能力。

    四、内容转向:从理论为本到实践创新

    应用型高校培养“创新”和“实践”为核心能力的应用型人才,需要在育人过程中强化产教融合,从教学平台、教学方法、教学评价等方面改变传统教学“重理论、轻实践”的现状,转向以培养创新能力为导向的实践教学。

    教学平台建设上,要在原有校外实习基地的基础上,与企业合作共建创新实验室、校内实习基地、协同研发中心、企业捐赠实验室、企业培训中心等各种形式的“多元化”实践平台,推动产学研一体化;教学方式改革上,贯彻“行动导向”的“项目化”教学,尽可能真实地模拟企业的生产环境、工艺流程、管理模式、企业文化等生产特征,体现生产过程、氛围与组织形态特征,让学生在产品的完成过程中学习相关理论知识,使学生具备从事生产和适应社会发展的能力;教学评价重塑上,建立以实践为导向的差异化、全方位的评价体系,在评价对象、内容、方式等维度上实现理论与实践的融合,除了考核学生的理论学习成绩外,还应考察实验动手能力、企业实习成绩、技术开发能力、创新创业能力等。

    【本文为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编号:G20-ZX34)成果】

    (作者单位: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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