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孙吉晶 通讯员邵滢)我市日前出台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意见,以满足农民对机械化生产的需要为目标,支持和引导农民购置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推动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转型升级,进一步发挥机械强农作用。 意见指出,坚持稳产保供,将粮油、生猪等重要农产品所需机具全部列入补贴范围,实现应补尽补,提升畜牧、渔业、菌果蔬茶等主导产业机械化、设施化水平;坚持突出重点,加大对重点作物、关键环节和丘陵山区机械化支持力度,稳定提高智能高效绿色环保机具补贴标准,对保有量过大、技术相对落后的机具实施“退坡”处理;坚持创新导向,强化对新技术、新机具的推广力度,重点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端农机产品,通过补贴政策引导推动创新产品质量标准建设;坚持数字赋能,鼓励北斗、5G、AI等技术与农机装备融合,加大无人驾驶、自动感知、智能终端等数字化装备推广力度,提高农机补贴数字化管理能力,确保农业生产数据安全。 中央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范围从全国农机补贴范围中选取,共设14大类40小类138品目,重点保障农业稳产保供和主导产业机具需求;市级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范围从暂未列入中央补贴范围的产品中选取,共11品目。对购置技术创新明显、且从未列入其他补贴范围的机具,实施首台(套)引进补贴,重点保障特色产业和区域适用性强的机具需求。 粮食生产机械化薄弱环节、丘陵山区、浅海滩涂、特色农业生产急需机具以及高端、复式、智能农机产品可适当提高补贴额测算比例,逐步降低保有量明显过多、技术相对落后的轮式拖拉机等产品补贴额测算比例。对重点推广的水稻插秧机、谷物烘干机、秧苗移栽机、收割打捆一体机、打(压)捆机等补贴机具,实行市级资金累加补贴。 据了解,2019年,我市共实施中央补贴资金3438万元,补贴购置各类农机具3400台套,2020年,实施中央补贴资金4700万元,补贴购置各类农机具4400台套,补贴资金和补贴购置数量分别增长37%和30%。今年到目前为止,3546万元中央补贴资金已下达到各区县(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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