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2版:时评 上一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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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9月09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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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该让行贿人 “偷鸡不成蚀把米”

    

    

    

    卢玉春 

    

    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与中央组织部等6部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意见》,对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作出部署。同时,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正在建立行贿人“黑名单”制度。

    没有行贿就没有受贿,没有受贿就没有行贿。行贿和受贿,是一根藤上的两个毒瓜,要摘就要一起摘。中央纪委指出,行贿是贿赂犯罪发生的主要源头,行贿不查,则受贿不止。当前,党员干部腐败增量仍有发生,这也是重要原因。

    从查处的许多腐败案件看,有相当一部分党员干部,不是从一开始就想腐败;正是有些“锲而不舍”的行贿人反复“围猎”,才使得他们有了“第一次”,以至于“堤溃蚁穴,气泄针芒”,在贪腐的路上越走越远,终至于无法回头。

    俗话说,无利不起早。同样,无利不行贿。行贿人之所以挖空心思、不择手段行贿,看中的就是党员干部手中的权力,目的就是想用行贿的“小成本”,谋取自己的“大利益”。

    对于行贿者,如果不予严肃查处,让行贿者收获颇丰而平安无事,甚至在受贿者被判刑坐牢后,依然能畅通无阻,就会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负面激励效应,严重破坏政商关系和政治生态。

    放纵行贿者,既难以根治受贿行为,也是一种司法不公。惩治腐败犯罪,需要“两手抓”:一手抓党员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建设,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一手抓严肃查处行贿人,建立“黑名单”制度,让行贿人承担应有责任,付出应有代价,落得个“偷鸡不成蚀把米”,从此不愿行贿、不敢行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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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