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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9月10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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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建关公铜像损失3亿余元 决策失误谁“埋单”

    

    

    

    沈 峰

    

    打着发展旅游拉动经济的旗号,湖北省荆州市斥巨资1.729亿元,耗时2年,打造了高达57.2米的巨型关公铜像。营业4年,关公铜像带来的收益不足1300万元。如今因未批先建,关公铜像正被拆卸,后搬迁新址重建。这项工程又将花费1.55亿元。日前荆州市委书记提到“关公铜像搬迁”一事时说,“我觉得雕像的每一块铜片,都是抽向我们的一记响亮耳光”(9月9日《燕赵都市报》)。

    巨型关公铜像先建后搬,让3亿余元打了水漂,无疑是决策的失误。近些年来,不少地方因决策失误,把“好事”办成了“败家子项目”。政府部门出现决策失误,一方面有政府官员个人决策能力和决策水平的问题;另一方面,反映出现行决策体制存在问题。一些决策失误案例,事后人们可以很容易对其作出“不科学”的判断,但因不具备监督程序,事前这些决策往往由个别人“包办”,或者因部门话语权强势导致潜在的“不科学”性难以引起足够重视。

    事实证明,政府决策权如果缺乏监督和制约,就极可能造成公共利益损失。进一步看,目前政府项目投资建设机制还欠完善,也是决策失误的一个原因。在现行财政管理体制下,公共投资项目的决策、执行、管理、监督等每项责权,几乎被分割在不同的政府部门,“要钱大张口,花钱大撒手”现象司空见惯,从而导致公共投资失误频繁发生。

    有权必有责。荆州巨型关公铜像先建后搬带来经济损失和社会负面影响显而易见,如果涉及的监管部门和官员相安无事,那党和政府的形象何在?党和政府的公信力何在?因此,对于负有职责的部门和官员,该问责的,不可姑息迁就。

    当然,有追责还得有反思。现实中,一些地方的领导干部为了谋发展、出政绩,总是拼命上项目,盲目决策并不鲜见,后果不容小觑。虽然,荆州市委书记深刻反思了“关公铜像搬迁”事件,这其实是源于其个人自觉,而非制度性规范。现实中,有多少官员会为自身决策过失而主动担责?这未必是个人素养问题。缺乏健全的决策失误追究机制,尤其是失误责任主体难以明确,导致拍脑袋决策的劳民伤财问题不断出现。

    长远看,避免类似重大决策失误,必须建立健全各级监督体系,堵上可能导致决策失误的各种“口子”。同时,加强行政决策程序建设,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规则,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同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这样才能避免纳税人的钱继续被拿去“打水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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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