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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9月17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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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启动 “双减”工作专项督查

内容涉及7大项20个方面

    

    

    

    

    

    本报讯(记者蒋炜宁 通讯员张土良)为构建良好教育生态,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近日宁波市教育局、宁波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开展“双减”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要求各地把本区域的“双减”工作列为2021年教育督导工作的“一号工程”,“双减”督查覆盖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及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督查内容涉及7大项20个方面。

    涉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主要有作业管理情况、课后服务开展情况两大项,具体要看是否建立作业校内公示、作业时间控制是否达标、是否做到不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要求家长批改作业、是否提供课后服务及服务时间达标等。

    涉及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主要有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监管的情况,以及校外培训预收费监管情况、培训广告管控情况等。

    另外还有一项督查重点是举报查处情况,包括市级、区县(市)级教育督导部门对群众举报的“双减”问题线索办结情况等。

    通知提到,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建人民教育督导员队伍,选聘关心教育事业,有相应履职能力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以及社会组织代表担任人民教育督导员,对教育督导工作进行监督。

    对群众多次举报和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典型问题,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组织督学和人民教育督导员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进行督查。

    对该落实能落实而不落实的工作,或者经过多次通报仍然整改不到位的典型问题,对引发重大舆情反映、社会影响恶劣的典型事件,除在媒体上曝光外,将根据《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启动问责程序。

    据悉,目前宁波市已建立“双减”工作专项督导半月通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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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