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 者 吴向正 通讯员 徐莹莹 俞贤峰 蹭了别人的车,别急着走 9月5日上午,一男子开车去办事,将车停在鄞州瞻岐镇文化广场附近某停车场内。离开时,他因为心急不小心蹭了一旁停放着的轿车。男子下车查看,发现自己车损情况相对较好,对方车损有点严重。他看了看周边,心想又没人看到,加上急着去办事,便心存侥幸开车离开了。 一小时后,被蹭车辆的车主发现自家车被蹭了,便拨打报警电话。交警调取了附近公共视频,锁定了肇事嫌疑人并打去电话,要求他到交警队接受处理。 最终,交警部门认定,男子驾车与其他车辆发生剐蹭后,没有通过相关途径告诉对方,也没有向交警部门报警备案,而是选择直接驾车驶离现场以逃避相关赔偿责任,他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逃逸。随后,他被处以驾驶证一次性记满12分、罚款2000元以及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最近类似的案例不少,我这边处理的6起事故,6名肇事逃逸当事人均被依法处以驾驶证一次性记满12分、罚款2000元以及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鄞州大嵩交警中队事故处理民警告诉记者,在办案中,他们发现很多人对于“交通肇事逃逸”的相关知识一知半解,有时还会自己“坑”自己。 交通肇事逃逸,后果会很严重 交通肇事逃逸,会有什么样的后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王兴云工作室负责人王兴云告诉记者,“交通肇事逃逸”的处罚要视情况而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存在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会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的行政处罚,此外还会对其驾驶证一次性记满12分。 尤其要注意的是:如果交通肇事逃逸者构成交通肇事罪的,除了要追究刑事责任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还将会对其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相关法律依据为《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此进一步解释: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还有“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概念也明确了: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此外,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这9种情形属于“交通肇事逃逸” 王兴云提醒各位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后,千万别急着走。因为通常发生以下9种情形之一的,交警部门会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一)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二)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责任,驾车离开事故现场的; (三)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驶等嫌疑,在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的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四)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五)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其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六)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潜逃藏匿的; (七)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事故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八)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或者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擅自离开现场的; (九)交通事故当事人虽然没有离开现场,交警到达现场进行调查访问“谁是肇事驾驶员”时,隐瞒事实真相,不主动承认,由其他人冒名顶替的。 发生交通事故后,该如何处理 那么,发生交通事故后又该如何处理呢? 王兴云也给出了建议: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警。注意: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警。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还有大家最关心的蹭到别人车了,对方不在场,车上也没留下电话号码,自己又有急事要走,该怎么办?”王兴云说,肇事方可以留下字条说明情况,留下自己的车牌号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将纸条放置对方车辆前挡风玻璃处告知对方。 同时,可拨打110或者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向交警部门说明发生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双方车牌号、双方车辆的损失情况以及自己的联系方式等信息,待对方得知事故相关情况后,再由交警部门进行处理。 王兴云工作室简介 今年58岁的王兴云,从事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已有36年,多次应邀参与全国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和省内涉法涉诉的道路交通事故疑难信访案件处理,堪称我市交通事故处理领域的“宝藏级专家”。 2020年4月底,王兴云卸任宁波市公安局交警局事故处理大队大队长,本可退居二线的他,又根据组织安排“出山”,进行“开馆授徒”。当年6月17日,以王兴云名字命名的交通安全工作室成立,承担对内服务基层、培养交通事故预防处理专业人才,对外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责任。 王兴云还组建了来自大专院校、法律服务机构、医疗单位、保险机构、汽车技术研究机构、车辆鉴定机构和车联网人工智能研究应用等领域的专家团队,继续在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和处理战线上奋斗。 不小心蹭到了路边停放的车辆,这时你会怎么做,是原地等待车主,还是一走了之?事实上,很多驾驶员对于交通事故的处置流程不了解,往往会不经意间选择错误,结果触犯了法律,无责也变成了全责。 蹭到他人车辆别急着溜,否则后果可能会很严重。前不久,鄞州就有这样一个案例:一男子蹭了别人的车后,因为有急事就只管自己,一走了之,最后变成交通肇事逃逸,不仅驾驶证被一次性记满12分,还面临罚款、行政拘留的处罚。有鉴于此,记者采访了宁波交通事故处置领域权威专家王兴云,请他详细介绍与“交通肇事逃逸”有关的法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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