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敏 通讯员陈琼)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仍然严峻,为切实阻断疫情传播渠道,科学精准有效防控疫情,10月21日,宁波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工作提示,要求涉疫城市来甬返甬人员须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 按有关规定,从即日起恢复社区、单位、学校、机场、高铁、地铁等交通场站、公共服务场所、公共交通工具等查验行程码,实行健康码、行程码两码联查。有境内疫情发生的设区市(直辖市为所在区县)来(返)甬人员(已按规定纳入管控的人员除外,下同),无法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应在抵甬24小时内到核酸检测综合服务点免费接受一次核酸检测。 自10月22日起,从内蒙古阿拉善盟,甘肃兰州市、张掖市、嘉峪关市,宁夏银川市、吴忠市来(返)甬人员经机场或火车站抵甬时,如无法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引导至机场或火车站临时核酸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检测。 近14天内有境内疫情发生设区市(直辖市为所在区县)旅居史的来(返)甬人员,立即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报告,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并尽快到就近核酸检测综合服务点免费接受一次核酸检测。 各地要结合小周期滚动排查,加大力度重点排查近14天有阳性病例发生设区市(直辖市为所在区县)旅居史的人员,尽快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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