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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25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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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类案指导” 帮助基层办好案

    

    

    

    本报讯(记者董小芳 通讯员江纪轩)“多亏了‘类案指导’机制,让我这个纪检监察新人能迅速进入角色,顺利完成审查案件办理。”在日前召开的一个研讨会上,江北慈城镇纪委副书记詹钢杰有感而发。他提到的“类案指导”机制,正是江北区纪委区监委为提升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办案能力的创新举措。

    去年10月,慈城镇纪委收到江北区纪委区监委移送的问题线索,要求对该镇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就巡察发现的涉嫌违反政治纪律、工作纪律有关问题立案审查。

    “当时我刚刚转岗到镇纪委,说实话,接到这个案子时心里是打鼓的。”詹钢杰坦言。正当他打算打一场“攻坚战”时,江北区纪委区监委案审部门及时向其推送了违反工作纪律典型案件和相关文书模板。“审查要点有哪些、如何固定证据、讯问谈话时要注意什么,‘类案指导’资料里都有。”詹钢杰与其他办案人员根据推送的资料,很快确定了审查重点、谈话方案和外查方案,不到2周,就完成了证据收集、笔录制作和相关程序文书拟定。

    “类案指导”是江北区纪委区监委借鉴审判指导和判例检索制度,创新建立的一项涵盖基层办案全过程指导的机制,包括推送常见相关类型案例、编写标准文书模板、监察对象认定、村社干部处分执行标准等,并延伸创新“类案协查”“类案指导一件事”“案件评查”等做法,实现了闭环式的“类案指导”机制,“手把手”指导基层案件办理,有效助推了基层办案的科学化、精准化和规范化。

    据统计,推行“类案指导”机制以来,江北区共办结案件129起,基层案件退查补证率下降超30%,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平均办案周期下降40%,未发生一起退查补证或申诉复查案件,成效良好。

    江北区纪委区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将持续分析总结“类案指导”运用中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完善“类案指导”实践体系及案例库,不断提升基层办案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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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