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黄合 路口转角突然窜出的狗狗、一不小心踩到的狗屎、半夜三更的狗吠……这些像扎在不少市民喉咙口的一根“刺”,看着似乎问题不大,却是难受得紧。 在千呼万唤之中,《宁波市养犬管理条例》正式出台,并于去年6月1日起施行。有法可依之后,“狗患”是否得到缓解?相关条例在执行的过程中是否得到落实?还存在哪些推进中的难点和堵点? 上个月,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根据年度监督工作计划,针对《宁波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并于22日正式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进行了情况报告。 逐一细化落地可操作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宁波市养犬管理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重点区禁养犬名录及大型犬标准》《宁波市犬只收容留检办法》……过去一年多,《条例》的13项配套文件和办法陆续出台。 这些关于养犬管理的配套文件办法,进一步细化了《条例》中的规定,明确了在贯彻实施过程中的具体操作要求,也为基层在执行落实《条例》时提供了有力遵循。 为了从源头解决恶犬伤人事件,我市狂犬病免费免疫政策走在全省前列,将动物防疫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全市共设立213个犬只狂犬病免疫接种点。今年以来,全市一般管理区内完成狂犬病免疫2万余只,植入电子芯片3654只。 为了方便养犬管理,我市研发“宁波市养犬管理平台”,同时在“浙里办”开发上线“我要养犬”应用,实现犬只从出生到死亡的全周期、全场景业务综合信息化管理体系。截至目前,全市共设立养犬便民登记点139个。 没有主人的流浪犬,又该如何处理呢?各级部门建立了18支流浪犬专业捕捉队,建设收容留检场所13个,整治、收容流浪犬累计投入资金1471.24万元。同时,通过线上和线下活动,为符合条件的领养申请人提供领养、助养流浪犬的机会。 我市还建立了养犬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市公安局牵头组织,联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涉及养犬管理的主要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做好养犬管理工作。 加强执法和专项整治 根据公安部门提供的数据,目前全市重点管理区共登记犬只59138只,查处违规养犬行为5382起、罚款31.2万元,捕捉流浪犬27122只,群众办事时间缩短90%以上,涉犬投诉举报数同比下降近30%,犬只伤人数同比下降20%以上。 “可以说,《条例》施行一年多,全市养犬管理工作逐步实现四个转变——从‘单打独斗’到‘综合治理’,从业务办理‘多头跑’到‘一次跑’,从‘纸质证照’到‘电子证照’,从‘传统监管’到‘智能监管’。”市公安局副局长柴大科说。 过去一年多,公安机关会同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多次开展养犬管理集中整治行动。今年4月起,公安机关会同综合行政执法、农业农村等部门开展为期9个月的专项整治,严查遛犬不牵绳、一户多犬、未办理准养登记、违规饲养禁养犬等行为,持续开展流浪犬“清零”行动。 在常规整治的基础上,我市还建立了群众手机“随手拍”举报、视频常态巡查、违规行为监控研判等模式,开展多维度智能化监管。如慈溪龙华苑小区监控抓拍到业主存在一人遛多犬情况,通过人脸比对,确定犬主身份,由属地派出所对其超出限养数量的情况依法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 据不完全统计,我市有关不文明养犬行为的投诉量从《条例》颁布前的每个月170余起逐步下降至目前的每个月40余起。 成绩背后的冷思考 “一年多来,虽说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条例》的规定同具体落实之间还存在一定偏差,市民的文明养犬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负责人说。 比较典型的一点,体现在执法力度上。过去一年多时间里,公安机关和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处罚量总计为5382件,但与2万余件的教育劝阻数量相比,总体处罚率不高,《条例》惩处功能未能充分发挥,也存在犬主被处罚后持续不文明养犬行为的情况。 人大代表在明察暗访中也发现,部分小区、公共场所流浪狗仍然可见,遛犬不牵绳、不佩戴狗牌、不及时清理排泄物、大型犬不戴嘴套、一户多犬、重点管理区域内违规饲养禁养犬等不文明养犬行为依然存在,犬扰民等投诉量较高,仍有不少市民对《条例》相关内容不理解、执法过程中拒不配合。 “其实,这个《条例》真的来之不易,数次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建议,也多次召开专题论证会、代表座谈会,对相关《条例》反复进行论证研究。可以说,是凝聚了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和社会各方面的智慧和心血。”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表示,希望通过对养犬管理的立法,真正为宁波市民带来看得见的变化。 对此,与会代表纷纷建议,要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提高不文明养犬的违法成本,特别是要通过典型案例的以案释法,让更多养犬者有感受有触动;要加强法规宣传,发动群众参与,并适当予以激励,形成文明养犬的氛围;要加强对收留场所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强化不同部门间执法力量的配合,切实加大法规的落实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