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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13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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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作7年已惠及近9万人次

我市再度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

    

    

    

    

    本报讯(记者周琼 通讯员甬医保)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又出实招!记者日前从市医保局获悉,我市进一步完善了大病保险制度,优化大病保险支付结构,提高大病保险合规费用报销比例,降低医疗救助对象大病保险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取消封顶线,以多重举措梯次减轻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

    据市医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市的大病保险将个人自付部分纳入大病保险合规医疗费,增加了参保人患大病时可报销的医疗费用总额。合规医疗费用增加了参保人员个人发生的住院和门诊特殊病种费用中按规定需由个人自付部分(含乙类药品和乙类医疗服务项目及材料个人先自付部分)。政策调整后,不少市民在遇上大病产生较多治疗费用时,可以明显减少个人支付金额。

    我市还提高大病保险合规费用报销比例。目前,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合规医疗费用起付线至最高限额50万元(含)部分,大病保险支付70%。对于医疗救助对象,政策中更是给出了倾斜,降低大病保险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并取消封顶线。

    该负责人表示,大病医疗保险制度运行7年来,累计已补偿总额近7.33亿元,累计享受大病保险待遇8.89万人,个人最高补偿金额为177.73万元,人均补偿金额0.82万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不含特药)的补偿率由51%提高至65%,进一步解决参保市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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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