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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4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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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平民百姓”被行拘 疫情面前耍特权是咎由自取

    

    

    

    何 勇

    

    12月22日,西安交大一村,一女子因不配合疫情防控并与工作人员发生争执,该女子声称她不是平民百姓,在美国待了七年,并有辱骂保安人员的行为,最终被警方行政拘留10日(12月23日《华商报》)。

    该女子如此言行,不仅企图耍特权,而且挟洋自重,被警方行政拘留,咎由自取。

    在过去的两年间,总有一些人为了方便,企图耍特权,不配合疫情防控措施。比如,西安一外国人未戴口罩欲进入其租住小区且拒不服从物业人员管理,公安机关给予其行政处罚,并处限期出境;石家庄一退休公安局副局长不听从防疫人员工作安排,对工作人员进行辱骂,被行拘5日;大连街道办一副主任不配合志愿者登记并给社区书记打电话要求放行,前者被免职,后者受党内警告处分……

    疫情防控面前没有特权,谁都不能例外。从法律角度说,疫情防控期间,出入公共场所不戴口罩、不出示健康码等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措施的行为,涉嫌违法犯罪。《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有“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如果引起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还可能涉嫌违反《刑法》,要承担刑事责任。

    我国的疫情防控经验表明,坚持疫情防控常态化,人人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和措施,能够有效遏制疫情的发生与扩散。每个人应当自觉去除特权思想,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措施。况且,配合疫情防控措施并不是件多麻烦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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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