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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31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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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生育三孩,需建立生育成本共担机制

    

    

    郑建钢 

    

    据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或三孩的家庭,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2年,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户提高至80万元/户(12月30日《宁波晚报》)。

    为落实国家二孩或三孩生育政策,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功能,支持职工刚性住房需求,我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一下子提高了20万元,增幅达三分之一。这对于经济尚不富裕的二孩或三孩的家庭来说,确实是雪中送炭之举。

    在三孩政策的实施过程中,许多有较强生育意愿的家庭,出于经济收入、生养成本、身体条件等多方面的考量,被迫放弃生育三孩。开启三孩时代,鼓励生育三孩,就是“要将婚嫁、生育、养育、教育一体考虑”,进一步提升育龄夫妇的生育意愿。其中,需要不断完善生育休假、生育保险、税收、住房、教育、医疗、就业等方面的配套措施,多渠道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

    今年7月,《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发布,其中提到了适时修订《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提出了“探索建立生育成本共担机制”,加强对生育妇女就业、工资待遇等权利保障。

    不管是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还是建设有关的硬件设施,确实还有许多值得完善的地方。从经济上来说,需要动用多种手段抑制高房价;以家庭为单位计算收入所得税;建立三孩生育保险基金等。从政策上来说,需要延长三孩产假和哺乳假;将幼儿教育纳入义务教育。从硬件建设上来说,需要建设更多的托幼服务设施,补上托育服务的短板;增加产科医院和妇幼保健院的投入,更多地开设三胎门诊,加强孕前、孕期、产前的优生优育检查和指导。

    而女性在就业方面遇到的挑战,尤其应引起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及时消除就业歧视。早在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就有流行的段子说,“未婚女青年,慎招;已婚未育,不招;已婚已育一孩,打死不招;已婚已育二孩,年龄太老还是不招”。这种用人潜规则,不但应该坚决叫停,政府部门还应该出台有关就业的优惠规定,为三孩家庭实行倾斜政策,以减少女性在就业方面的担忧。

    优化生育,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建立生育成本共担机制,一方面可以通过市场机制调节,另一方面确实需要政策提供支持和保障。只有这样,才能切实解决供与养的矛盾,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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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