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学进 日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核定宁波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的通知》,明确了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线下校外培训收费项目、标准、管理及执行时间事项。今年1月起,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每课时(45分钟)基准收费最高60元,上浮不超过10%,即66元。 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高的问题广受诟病,而且乱象丛生,有的一节课收费200元,有的收费300元甚至更高,大大加重了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由此一来,校外培训成了一门含金量十足的生意,完全背离了其公益属性。 “双减”政策明确,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也就是说,校外培训必须要摆脱铜臭味,逐渐回归其公益本质。怎么样才能让其回归公益本质?核心一点就是规范收费标准,不能任由培训机构自行定价。 当然,我们强调校外培训的公益属性,并非说价格制定得越低越好,否则,培训机构活不下去,谁还会去从事校外培训?而是要让其从纯粹的营利性机构转变为非营利性机构,在保证其能收取运行所需的经费基础上,有适当的利润空间。这个指导价既照顾到了培训机构的利益,也兼顾到了学生和家长的权益。现在,靴子落地,让广大家长吃下了一颗“定心丸”。 徒法不足以自行。有了政府指导价,接下来我们关注的是它的落实问题。有家长担心,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指导价颁布后,可能会促使机构转入地下,逃避监管,再现“天价补习班”;或者有价无市,机构拒不执行怎么办? 对此,《通知》有要求,有措施。3月1日起,《宁波市教育督导条例》将开始实施,《条例》首次明确要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督导。今后一个时期,督导部门应重点对指导价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监管,对查实的违规收费行为按照《通知》要求予以严肃处理,确保指导价不折不扣地执行下去,促使校外培训重归公益本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