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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1月12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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仝卓舞弊事件的帮凶一个也不能放过

    

    

    史洪举 

    

    近日,有部分涉及仝卓案的山西临汾市教育局工作人员被提起公诉。起诉书显示,2012年7月,临汾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苏迎泽为仝卓违规办理转学手续。2020年5月30日,在相关部门调查期间,苏迎泽为将仝卓转学档案补齐,安排彭某某、张某某伪造相关材料,后二人在刘某某经营的某广告部伪造仝卓的常住人口登记卡并放入仝卓学籍档案。后仝卓在微博发声明,称并不是他高考舞弊,而是部分人员对他的高考进行了舞弊,其本人一年多前就行政起诉了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沸沸扬扬的仝卓高考舞弊案,至今余波未平,还有部分人员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毫不客气地说,这些帮凶被追究党纪政纪责任乃至刑事责任一点也不冤。也只有严厉惩戒考试舞弊事件中的每一个帮凶,方可形成震慑,有效维护考试的严肃性和公平性。

    我国是典型的考试大国,就学、求职、获取相关资格等,均需要考试。而高考、公务员考试、研究生考试等重要考试,更是被誉为“最公平的选拔方式”,是“寒门学子”改变命运的重要节点,其公平性于国家、社会、考生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

    考试舞弊事件中,既有赤裸裸的替考、抄袭等传统舞弊行为,也有伪造、变造相关证件、公文而获取加分、“高考移民”“应届生”身份等优惠政策的新型舞弊行为。无论哪种舞弊行为,都是对考试公平性和公信力的严重侵蚀,不该被放过。尤其是后一种舞弊行为,往往并非考生一人独自完成,而是由众多帮凶参与实施的全链条作恶。

    以仝卓舞弊事件为例,将仝卓由往届生变更为应届生的舞弊过程,涉及户籍迁移、转学、预备党员手续等多个环节。这些环节均由不同的主管部门所监管,离开了任何一个部门和相关人员的“协作配合”,其舞弊行为也无法顺利完成。

    甚至可以说,仝卓发声明称“被舞弊”的说法,并非毫无道理。即仝卓并非抄袭、替考等需要亲自动手操作的舞弊,而是其亲属勾连多个部门的工作人员,为其办理应届生身份。该舞弊行为中,作为考生的仝卓可能根本没有能力勾连各方,只是“被动受益”而已。

    由此,在对仝卓予以处理,取消其因舞弊所获得的相应“优惠待遇”之后,最重要的是追究元凶及帮凶的党纪政纪责任乃至法律责任。相关人员的行为,已经涉嫌构成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高考、公务员考试等各种考试对于选拔人才、促进阶层流动、维护社会公平、提高行业技术水平的重要作用毋庸置疑。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该舞弊事件中的帮凶,有力地捍卫了公平正义,让那些滥权妄为、侵蚀公平正义的行为人承担了应有责任。也只有严厉惩戒考试舞弊行为中的每一个作恶人员,方能形成威慑,维护考试的严肃性与公信力,树立公众对考试公平、社会正义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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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