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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1月13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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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探索践行“四式监督法”​

抓牢“关键少数” 强化“一把手”监督

    

    

    

    

    

    本报讯(记者董小芳 通讯员甬纪轩)为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日前,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探索践行准、早、实、严“四式监督法”,打造明责、履责、督责、问责的闭环责任链,不断擦亮派驻监督“探头”,切实提升派驻监督质效。

    最近的10多天里,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接连约谈了10名新提任(转任、调任)的领导干部,督促其明责履责。“新官上任,就是要‘丑话说在前’,这既是我们监督职责,也是对干部的保护和厚爱。”该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说,为了提升派驻监督质效,通过实践摸索,他们总结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四式监督法”。

    从“准”字入手,实施清单式明责监督。该纪检监察组对政治监督清单、责任清单、问题清单进行了梳理,便于对账明责。制定完善了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等5张责任清单,涵盖18个方面72个履责事项;列出“三交底”或巡察审计反馈形成的廉政风险清单及问题清单242条等,督促4家被巡察单位上缴违规资金100余万元,进一步推动“一把手”更好履职。

    聚焦“早”字,实施协同式履责监督。该纪检监察组立足自身职能,协同做好自上而下的监督、推进内部监督、强化源头监督,先后督促8家驻在单位建立内部巡查制度,加大自查自纠力度;推动完善风险防控制度80余项;事关领导干部72人次涉及6个重要节点情形下发廉政风险提示。

    强调“实”字,实施会商式督责监督。该纪检监察组通过扎实推进集体会商、交底会商、专题会商等形式,紧盯权力运作各个环节,及时发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第一时间了解党员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信访举报、群众反映等情况,切实发挥贴身监督“探头”作用。

    近三年,该纪检监察组共参加驻在单位党委(党组)会议等300余次,提出意见建议400余条,及时纠正1名“一把手”直接分管财物问题,及时叫停“三重一大”事项8个,切实规范权利运行。

    突出“严”字,实施约谈式问责监督。包括开展定向约谈,如对市管领导干部家属经商办企情况排摸分析,及时约谈可能存在廉政风险的干部等;开展专项检查,每月确定一个主题,通过明察暗访、专项督促等形式展开检查;开展精准问责,严肃惩处违纪违法案件。

    近五年来,共开展干部廉政谈话400余人次,督促推动解决问题80余个;组织52次专项检查,排查出问题227个并督促整改,确保“一把手”用权不任性,保证权力在正确轨道上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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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