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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1月21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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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风腐一体”,重在用好“四种形态”

    

    

    卢玉春

    

    “风腐一体”,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联合国家语言资源监测与研究中心,推出的2021年度十大反腐热词之一。

    何为“风腐一体”?风,即四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腐,即腐败——诸如公器私用,贪财、贪色、贪玩等;一体,即两者互为表里、同根同源。

    各种腐败案例表明,领导干部腐败堕落,往往始于不拘小节、吃喝玩乐。2021年9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十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其中5起为中管干部由风变腐、风腐一体、最终受到党纪国法制裁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

    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斗争经历了从“对垒胶着状态”到“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到“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再到党的十九大以来“取得压倒性胜利”的过程,党内政治生活气象更新,政治生态明显改善。

    但必须看到,“风腐一体”现象仍时有发生。如何有效解决“风腐一体”问题?笔者以为,只要有“四风”存在,腐败就一定不会绝迹;反腐败斗争,首要任务是解决“四风”问题,而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一条宝贵经验。

    “四种形态”,2015年9月提出,2016年10月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七条重新定义,目的是改变党内评价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状况。

    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这一形态,是整治“四风”和遏制腐败的基础,重在“治未病”。抓在经常、严在日常,坚持常态化批评教育,看见苗头就提醒、听到反映就过问、存在问题就处理。通过“红红脸、出出汗”及时打预防针,将党员干部的那些“小念想”“小动作”“小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这一形态,是执纪问责的开始,重在“拉人一把”。对一些尚在“发病”初期阶段的党员干部进行查处,通过党纪轻处分和组织调整等措施,不一棍子打死,让其“从哪里跌倒再从哪里爬起来”,为的是“治病救人”,体现严管与厚爱。

    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这一形态,是违纪与违法转换的关键,重在“刮骨疗毒”。对党员不像党员、干部不像干部的违纪者,“下猛药”“动手术”甚至“清除”,目的是让那些还游走在违纪违法边缘的党员干部警醒止步、悬崖勒马。

    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此种形态,是党内的“严打”,重在惩治震慑。对那些一意孤行、无所敬畏、心存侥幸者,无论是谁、牵涉到谁,发现一个依法严惩一个,绝不姑息、绝不手软。

    党员干部,极少有人是从当官一开始就想着腐败的。一些官员由好到坏,有个逐步演变的过程。深化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从源头治理“四风”问题,把日常监督和重点监督相结合,紧盯关键少数、重点领域、重要节点,管牢党员干部的小事、小节,坚决防止“风腐”问题滋长蔓延,应该能让大贪大腐、罪不可赦者少之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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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