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明朗 日前,宁波市农办等12个部门出台意见,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进一步推进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高质量发展。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当前,农业现代化仍是发展短腿,农业资源环境约束趋紧,发展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不高,农民增收形势严峻。高水平创建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建设现代农业的前进方向和必由之路。 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吸引大学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各类乡贤、工商资本等到农村创业创新的有效载体,是农村劳动力大量进入城镇就业背景下,破解“谁来种地、怎样种好地”问题、提升农业生产经营效率等的有效形式;是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农业农村新动能、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的重要抓手;是克服小规模生产势单力薄、分散经营不足,突破制约农业现代化瓶颈,推进规模化、标准化生产经营,与大市场有效对接的重要载体;是与小农户形成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在生产销售方面发挥技术示范、服务保障、对外联系和统一谈判作用,提高农户生产能力和议价能力,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平台。各级党委政府应站在农业农村发展全局的高度,促进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建设现代化农业、促进农民增收和美丽乡村建设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按照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我市将围绕农业“双强行动”和“4566”乡村产业振兴行动计划,加快培育一批管理规范、生产集约、效益明显、带动力强、区域有影响的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促进乡村产业振兴和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提供有力支撑。要求到2025年,不仅在创建数量上有明显提升,更重要的是,坚持发展与规范并进、数量与质量并重,实施绿色发展行动、品牌培育行动、数字触网行动、融合发展行动和联合合作行动,努力实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联合合作和产业融合进一步深化,标准化生产和规范化经营管理水平明显提升,服务能力、市场竞争力、对产业和小农户带动力显著增强。 要实现上述目标,时间紧迫,任务艰巨。我们既要看到,十八大以来,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发展的政策体系逐步完善、有利条件不断积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面临重大机遇;但也要看到,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经营规模偏小、集约化水平不高、产业链条不完整、经营理念不够先进、运行质量不够高、作用发挥不充分等问题,难以满足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要求。只有把压力变成动力,盯紧目标、坚定前行,才能促使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效益进一步提升,让农业现代化翻开新的篇章。 推进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高质量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各方须切实履行职责,形成助推合力。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自身应激流勇进,加强服务平台建设,创新利益联结模式,促进同广大农户的长期稳定合作,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责任共同体、经济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同时,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加强市场信息互通,完善运行管理,促进科技转化应用,不断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益,充分发挥在农业现代化进程中的基础作用和引领作用。 推进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高质量发展,政府部门应强化多方位服务,及时解决其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营造良好的创建环境和社会氛围。重点是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强化扶持激励力度,创新金融保险服务,解决其融资难、融资贵、风险高等突出问题;鼓励有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参与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技推广、现代农业产业园等涉农项目;深入推进示范家庭农场、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建行动,实行动态规范监管,畅通退出机制;加强教育培训,推进人才培育,鼓励支持各类人才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工作,进一步推动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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