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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2月18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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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反向抹零” 是公然侵犯消费者权益

    

    

    

    吴睿鸫

    

    2月14日,慈溪的蒋先生到一饭店用餐结账后发现,账单上面的抹零非常奇怪。账单显示消费1011.80元,损益金额0.20元,结果却显示蒋先生应付款为1012元,吃饭抹零反被多收2角钱。对此店方解释称四舍五入为“系统默认”(2月16日《每日经济新闻》)。

    这则消息冲上了热搜榜,引发网友热议。有网友表示:“哪来抹零的算法?一角钱又不是不存在,不够凑整你找钱啊,要抹零也是算1011或者1011.5吧?”可是,面对舆论质疑,店方却把责任甩了出去,说成是系统惹的祸。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饭店与消费者之间是一种平等的关系,对于饭店餐费的收取,应当遵照实际产生的费用交纳,饭店可以自行决定放弃属于自己的一部分权利,但不能单方加重消费者的责任和义务。换言之,如果饭店单方决定对收费进行“四舍”,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但如果要“五入”,则必须经过消费者同意,否则,就违背了消费者公平交易权,侵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饭店不经消费者同意,擅自“五入”,违反了《价格法》,性质上属于“加价出售商品或服务”,相当于“低标价高结算”,如果事前没有向消费者进行公示与告知,则涉嫌价格欺诈。

    此外,饭店这种“反向抹零”式的收费行为,还违反了《中国人民银行法》。该法规定,人民币的单位为元,辅币单位为角、分。饭店这种做法,客观上限制了人民币的市场流通。

    “四舍五入”法,是传统的现金交易结算办法,由于过去现金找零的边际成本较高,“四舍五入”可以减少交易成本。但随着微信、支付宝等数字交易的全面普及应用,饭店收费系统依然沿袭“四舍五入”陈旧收费模式,已不合时宜。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确,将“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列为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典型行为。显然,对饭店“反向抹零”行为,执法部门应及时介入,依据既有法律,做出应有惩罚,以此严格规范餐饮行业的结算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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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