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版:民生 上一版3
标题导航
dlrb
 
2022年03月06日 星期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市场监管部门 开展化妆品安全活动

    

    

    

    本报讯(记者徐卓蔚 苟雯 通讯员梁帆)“三八”妇女节临近,前天,宁波市市场监管部门在江北区的来福士广场开展了以“安全用妆 美丽有法”为主题的化妆品安全“你点我查”活动。

    记者跟随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来到欧舒丹专柜。执法人员首先检查了试用品是否有注明开封日期和保质期截止日期。“给顾客试用的产品要贴明试用标签,试用品也同样要在保质期内。”在现场,执法人员多次提醒店员,要求做到试用产品安全。售卖的化妆品不能夸大或虚假宣传,要根据消费者个人肤质去推荐合适的产品。对于进口化妆品,执法人员表示,消费者在选购时要注意,在国内专柜销售的产品都必须有中文标签。此外,不建议通过网络、微商等渠道购进化妆品,尽量从专柜等有资质的、合法的途径购买;产品拆封后要在使用期限内用完。

    在罗亚帝理发店,执法人员告诉记者,对于美发用品,首先应该看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其次看产品的成分和使用方法。店家给消费者使用产品时,必须根据使用方法进行配比。此外,染发膏作为特殊化妆品,可能含有特殊成分,部分消费者使用后如出现不良反应,应及时就医。“作为消费者,应选择正规的、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染发,根据自己的发质、体质选择合适的产品。”该执法人员提醒道。

    “从最终检查结果来看,两家店铺的化妆品经营使用情况总体较好,能够做到索证索票齐全、使用规范,未发现虚假宣传等情况。”市场监管部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此外,市场监管部门还通过发放宣传册、免费咨询、展板展示等形式,向消费者普及化妆品安全使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

    今年1月1日起,我国首部专门针对化妆品生产经营管理的部门规章《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市场监管部门将以贯彻落实该规范为契机,加大化妆品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力度,特别是加强化妆品网络经营主体监测,确保化妆品质量安全,维护消费者“美丽权益”。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