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齐超 8日,“未成年人文身不是私事和家事”的话题冲上热搜。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主任马骐提到:未成年人文身不是私事,也不是家事,是关系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大事。孩子们心智尚不成熟,未成年人文身后易被标签化,甚至走上歧途。而且,孩子们正在长身体,文身易感染、难复原,长大后可能就业受限(3月9日澎湃新闻)。 文身是人体艺术的一种表现形式,特别是在一些西方国家,他们把文身作为美的象征。即便是在国内,公众对文身现象也慢慢接受,至少不像以前那么反感了。我们是一个包容、多元的社会,不会禁止成年人的文身,但是,对于未成年人文身现象,有必要进行干涉。 有人认为,未成年人文身是私事、是家事,只要家长认可、同意就行了。其实,未成年人文身,不但事关孩子的健康,还关乎社会价值取向,不可小觑。一些孩子并不了解文身源头文化的内涵,盲目地崇拜有文身的人,把文身当成一种“炫耀资本”,这种思潮需要纠正。 有些孩子不知道,文身将影响自己今后的职业选择。一些职业对文身有特殊要求,比如教师、军人、公务员等。未成年人在外界因素的蛊惑下文身,一旦无法清除,那么将面临职业禁入的尴尬,到时只能拍大腿后悔。 最关键的是,文身还可能对自身健康造成威胁。皮肤是人体第一道天然防护屏障,不宜轻易地被刺破。未成年人健康意识、安全意识差,没有成年人的甄别能力,遇到不规范、不卫生的文身操作,容易诱发皮肤病或传染性疾病;而且,祛除文身的过程,也并非毫无风险。 文身一时爽,后患却无穷。事实上,未成年人文身与吸烟、饮酒一样,有百害而无一利。所以,从保护未成年人的角度出发,我们有必要采取限制措施,像管理未成年人吸烟、喝酒那样管理未成年人文身。即便是未成年人的家长同意,也应该对未成年人文身亮黄灯。 最高检在今年工作报告中提到了“未成年人文身”问题,并强调这不是私事和家事,不是小题大做,而是关切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这应该获得认同和支持。事实上,各地的检察部门也在积极推动相关案件的公益诉讼,比如宿迁市人民检察院就因未成年人孩子文身问题,向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过民事公益诉讼。 停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不能仅靠商家的道德自觉,也不能仅靠检察部门的公益诉讼,最有效的办法是,推动法规的出台。遗憾的是,截至目前,我们还没有全国性的相关法规,管理起来较为被动。因此,应当尽早出台相关法规,这样,既可以让未成年孩子远离文身,又能让文身行业沿着正确的轨道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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