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黄合 去年12月30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宁波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厘清各主体在源头、运输、利用、处置、监管等各环节的权责,补上了我市垃圾综合管理体系建设法治保障的重要一环。 得知消息的那一刻,市人大代表、市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处原处长吴宗良倍感欣慰。作为市十三届、十四届、十五届人大代表,在过去十多年时间里,他从一项专项审计调查入手,一步一步推动建筑垃圾治理这一根“硬骨头”走上立法之路。 事情还得从头说起。2007年,吴宗良当选市人大代表。2009年,在进行甬江流域专项审计调查时,他发现不少淤泥渣土偷排到甬江,严重影响了甬江生态环境和航运安全;归根结底,原因在于建筑垃圾没有资源化利用。 要打破传统,推进垃圾处理革命!2010年吴宗良提出的建议得到市领导的重视和批示,市政府随即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出台了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之后,他会同高校专家和相关企业,一起尝试泥浆固化试点、现场脱水、泥饼分离、循环利用,效果明显。 2017年,在之前政府规章实践的基础上,吴宗良牵头提出关于建筑垃圾管理的立法议案,希望能够通过立法的形式一方面将之前的经验做法固化下来,另一方面也在法治层面探索建筑垃圾管理的“宁波解法”。一切的努力,终于在去年年底迎来了“开花结果”。 “回想起来,十几年的推进之路,协调难度比较大,解决过程也比较复杂。但我始终觉得,这个是事关国计民生的重点难点,必须发扬钉钉子精神,一‘督’到底,不离不弃!”吴宗良说。 出租车问题、内河管理问题、停车难问题……这些年,他从专项审计调查项目作为切入点,通过分析背后深层次的症结及相关的法律问题,陆续提出了相应的议案建议,并依托人大这个法定立法监督平台统筹媒体、专家等社会资源,一起推动问题的解决和法规条款的完善。 履职15载,吴宗良累计提交议案8件、建议81件,其中3件被评为优秀议案,5件被评为优秀建议,推动地方性法规制定或修改5件,他两次被评为“代表活动积极分子”。 “我经常对自己说:‘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这是一份庄严承诺,也是一种坚定信念。”吴宗良表示,履职以来,自己始终以当一名人民满意的人大代表为目标,认真听取民情民意,自觉担当作为,为彰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增光添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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