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2版:时评 上一版3
标题导航
dlrb
 
2022年03月31日 星期四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制止家暴不存在“家里人”和“家外人”之说

    

    

    马进彪

    

    近日,中国检察网公布一则不起诉决定书。检察院认为,阻拦丈夫家暴的妻子同事杨健(化名),其行为不构成犯罪,依法决定对其不起诉。杨健的行为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2020年8月27日,邱强(化名)酒后在咸阳市渭城区某基地内殴打其妻子,妻子同事杨健上前制止,邱将杨的脸部咬住,后者用办公室里的保温壶击打前者。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邱强已经死亡。

    咸阳市渭城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文书显示,死者邱强系因患高血压性心脏病及冠心病,致急性心源性循环功能衰竭死亡。因此,杨健并无责任,而且属于正当防卫。人们为何如此关注这个案件呢?其实,就在于对其行为作出的正当防卫定性上。在家暴背景下,这个定性消除了人们的后顾之忧,明确阻拦家暴是被法律所认可的正义行为。

    家暴是一种发生在家庭内部的极端违法行为。曾几何时,对具体家暴行为很难定性,因为夫妻关系被笼统概括为“家里人”,这种概括给法律界定设置了藩篱。换言之,即使“家里人”被“打坏”了,那也算是家庭内部矛盾,甚至长期受到伤害的一方,也认为这只是夫妻间的小事。显然,这种错误认知,将家暴的违法行径藏进了家庭的避风港。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对于家暴已经有了更为准确的认知,尤其是家庭内部成员,这在很大程度上遏制了家暴,是一种社会氛围的进步。但外人制止家暴的情况还是很少出现,因为在外人心目中,“家里人”身份也是一种壁垒,作为外人,如果贸然出手,尽管出于好心,但结果可能会遭到他人的指责,或被说成是多管闲事。因此,对于家暴来说,很多外人尽管想阻止,却没有行动,只能将自己当成旁观者。

    本案例向社会释放了积极意义。一是对于家暴这种违法行径,任何人都可以予以制止,而不存在“家里人”和“家外人”的说法,对于家暴,不该有旁观者。二是这起案件的结果,客观上是对“好人法”的彰显,从多个方面引导社会,对正在实施的家暴行为挺身而出的时候,如果出现了意外问题,法律会予以恰当的保护和支持,而这种保护和支持,无疑会进一步激发见义勇为行为。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