苑广阔 继在火灾中舍身救妻的南京男子陈某产离世后,被救下的妻子王某雨在3月29日病情突然恶化,经抢救无效后离世。陈某产哥哥表示,现在家属很悲痛,考虑到陈某产三个孩子和为其治病借下的巨额欠款,希望能和筹款平台商量一下,留下一些捐款(3月30日《扬子晚报》)。 火灾发生以后,丈夫舍命救护妻子,而妻子在获救以后,也央求救援人员先抢救丈夫,这对夫妻的故事,感动了无数人,所以他们在事后发起网络众筹募集治疗费的时候,得到了网友的热烈响应,在很短时间内,就筹集到了120万元善款。 令人遗憾的是,夫妻两人最终还是因为伤势过重先后离世,留下三个正在上学的孩子以及前期治疗时欠下的债务。这些问题,需要当事夫妻的亲朋好友,以及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来善后。与此同时,另外一个问题也不容回避,就是当初进行网络众筹募集到的120元万善款,在扣除已经治疗费用后,剩余善款应该如何处理。 当事夫妻的亲属,希望能够留下一部分善款。客观而言,这样的想法很正常,也符合人之常情。问题在于,不管是按照众筹平台的规则和要求,还是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最初筹款的目的是为了治疗,如果现在把善款用在孩子读书或者还债,是事实上的一种“挪用”,即便这种“挪用”是善意的,也背离了当初筹款的初衷。 按照我国《慈善法》等相关规定,捐款网友对善款的最终使用、流向,是有话语权、决定权的。换句话说,如果逝者的家属要动用剩余善款给孩子读书、还债,必须征得捐款网友的同意才行。而从网友对此事的态度来看,尽管有很多网友同意把剩余善款用在孩子读书和还债上,但也有很多网友并不同意这样操作,那么按照众筹平台的规则,就需要将剩余的爱心捐款按照比例退回给捐助者。 不要指责部分网友没有同情心,如果没有同情心,他们当初就不会积极参与捐款。反对把自己捐助的善款用在孩子读书和还债上,是他们的权利,而这种权利无疑应该得到最大的尊重。否则,不但会违背公益慈善的精神,而且会伤害捐助者的爱心。而不管是平台,还是逝者的家属,不可能去一一征求捐款者的意见,所以最好的办法,还是把剩余善款按照比例退回给捐助者。 接下来,逝者家属可以围绕孩子的教育、生活问题,以及夫妻生前所欠债务问题,进行二次众筹。看上去,虽然麻烦了一些,但这样做是值得的,因为它尊重了爱心人士的意愿和权利,也就等于是呵护了爱心和诚信。这样一来,那些反对把善款留给孩子读书和还债的网友,可以拿到退还的善款,而那些支持的网友,则可以通过再次捐款,帮助逝者的孩子,以及帮助逝者偿还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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