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报道,交通违法记分规则是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于2004年出台后所设置的一项制度。同年公安部发布《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以附件形式明确了记分行为和记分分值。 为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违法记分管理,公安部新制定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并于今年4月1日起实施。新规除了“全国推行学法减分措施”“调整满分学习考试制度”外,最受关注的就是“优化调整记分分值”。 根据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此次设立一次记12分、9分、6分、3分、1分五档。如今,新规中一次记12分的违法行为有7类、记9分的有7类、记6分的有11类、记3分的有15类、记1分的有10类。 在保持对酒后驾驶、交通肇事致人伤亡后逃逸、使用伪造变造牌证等严重妨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管理力度的前提下,部分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分值有所降低,有些甚至取消了,但也有部分记分上调了。比如,除“开车使用手机”这一项外,还有“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行车道停车的,从记6分提高到9分”。 具体而言,增加了一次记9分的种类、删除了一次记2分的记分种类,对23项违法记分保持分值不变,对14项记分行为降低了记分分值,删除13项记分行为,并对部分记分项的表述作了拆分、合并。修改后记分行为由原来的52项减少到50项。 (王晓峰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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