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齐超 据人民网“领导留言板”消息,针对福建省网民关于“学校‘建议’家长捐款改善教育环境是否合理”的留言,该省信访局回复称,该校捐赠倡议主要是面向社会贤达、企业家和热心教育的爱心人士,当地教育局已责令学校对此整改,明确不得面向家长发起捐赠活动(4月20日澎湃新闻)。 学校向社会募集资金,改善办学条件、教育环境,未尝不可;但是,不宜且不该向学生家长倡议捐款。笔者认为,至少有以下两个原因: 首先,捐款应是自愿的,捐还是不捐,是公民的权利而不是义务。可是,如果学校向家长发出“倡议”,那么,自愿也就变了味,家长可能会“被自愿”捐款。想想看,哪位家长敢不响应学校的号召、倡议呢?毕竟,谁也不想成为另类,让孩子在老师那里遭受白眼。事实上,任何捐款倡议,只有学校一经手,所有的“自愿”就可能成为一种变相的胁迫。 其次,倘若允许学校向家长倡议捐款,很容易在学生之间形成一种对比乃至攀比效应。你家长捐500元,他家长捐1000元,我就让家长捐2000元……这样一来,就形成了一种攀比,对孩子树立正确价值观非常不利。更令人担忧的是,学生家长捐款多寡可能会影响老师对待学生的态度,让原本公平的师爱发生倾斜。从这个角度看,我们也有必要叫停一切面向学生家长的捐款倡议。 当然,这样说也并非拒绝所有家长捐款。如果学生家长是以社会人士的名义捐款,学校也可以接受。但是,学校不能大张旗鼓地在学生中间宣传,老师也要秉持一颗公正之心,不能因为家长捐款,而对学生另眼看待。 最近一段时间,教育部三令五申,杜绝学校收集家长的职务、住址等个人信息,其实就是给那些想“靠教吃教”的人敲警钟。向学生家长发捐款倡议,何尝不是另一种形式的“靠教吃教”呢?教育是神圣的,校园是纯洁的,绝不能让“逼捐”的事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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