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从网络公司离职后,因对老东家不满,竟远程登录公司的服务器,删除、修改系统代码,致公司运营的网站停运。最终,男子因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被判拘役5个月,缓刑10个月。 男子徐某原系慈溪一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离职引起的劳资问题与公司发生纠纷。为泄愤,2021年5月23日至25日期间,徐某利用在职期间取得的账号密码,登录公司名下的两个网站,通过删除、修改系统代码等方法,致网站停运。此举影响不小,其中一个网站停运时间1小时以上,导致3万余名用户使用受到影响。 据了解,徐某本科毕业,2020年5月进入上述公司,从事前端开发的工作。徐某说,他在入职后,帮公司开发了一个小程序,搭建了两个网络平台和一个网站,觉得自己对公司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但公司没有给他相应的待遇,还让他“被离职”。一时气不过,他就打算在离职后给公司找些“小麻烦”。 事后,徐某很后悔,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后认为,徐某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删除、修改,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其行为已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因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且已赔偿被害公司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依法可以适用缓刑。 【法官提醒】 员工与用人单位发生矛盾纠纷,在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例如,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千万不可像徐某一样,为了发泄私愤而做出一些极端行为,到头来不仅没有得到好处,反而吃了大亏。 (郑茗月 罗炜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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