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志华 近年来,随着公众健康意识的增强,越来越多的人习惯在家中储备药品。根据《中国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白皮书》,我国有78.6%的家庭备有家庭小药箱,却有80%以上的家庭没有定期清理药箱的习惯,全国一年因此产生的过期药品约1.5万吨。记者采访发现,人们对于过期药品的处理比较随意,有人不以为意仍然选择服用;有人随手扔至垃圾桶;还有人专门回收过期药品将其投入市场(4月26日《法治日报》)。 家庭过期药回收难如何破题、药品回收机制怎么健全等,均属老生常谈的话题。既然如此,再论“药品回收难”,似乎也难有新意和对策。其实,结合当前的形势思考,不难发现一些难得的机遇。近年来,由于医改加速推进,为过期药减量与回收创造了良好条件,倘若顺势而为,用好这些有利因素,或许能找到一条理想的解决途径。 最容易想到的有利因素是,为过期药减量已具备了良好的社会基础。医院和药店“促销”药品、患者囤积大量药品,是导致药品易过期的重要原因。但当前这个因素已基本消除。这是因为,取消药品加成政策之后,医院无法通过多开药获利,药品反而成为医院的成本,医生就会自觉少开药。从患者的角度看,当前药价大降,购药也方便,没必要在家储备太多药品,囤药的意愿降低。 更不容忽视的是,对超量购药的监督,也在无形中得到加强。过去,门诊开药不统筹报销,需要自费或出自医保个人账户,职工医保门诊报销制度改革之后,门诊开药可以共济报销50%以上,随意多开药既浪费医保共济资金,又损害其他患者利益,如此一来,医保监管的责任大幅提升,群众监督的积极性也得到充分调动。同样道理,过去药店推销药品通常不损他人利益,但药品“双通道”等改革实施之后,药店与医院同等报销,药店超量销药不仅损害他人利益,而且还可能涉嫌“套保”,药店推销药品将变得格外谨慎,自我监督也得到强化。 除此之外,当前信息技术突飞猛进,倘若药品电子监督码得到普及、查询系统得到健全,每盒药能够被跟踪,不仅患者难以超量开药,而且倒卖医保目录内药品、将过期药回收再投入市场等行为,就更容易被发现。在垃圾分类也有处罚条款的背景下,对随意扔弃过期药的行为也应强化监督处罚,并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将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可增加过期药回收的自觉性。 社会在发展,形势在变化,处理过期药回收这道老难题,切莫一成不变、一以贯之,而应结合当前形势,更新应对方法,不断培育和扩大有利条件、消除不利因素,并适时完善规则、健全制度。如此,过期药回收难这块“坚冰”或将逐渐消融,不再困扰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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