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慎毅 一度在薇娅直播间大卖的“袁米”,是袁隆平院士亲自授权的?跟袁隆平院士有什么关系?4月26日,湖南高院通报,经法院判决认定,“袁米”侵犯了袁隆平的姓名权和肖像权。判决袁米公司立即停止商业性使用袁隆平姓名和肖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隆平高科经济损失10万元(4月26日澎湃新闻)。 法院审理查明,袁米公司在其微信公众号及其网站上的相关文章中,将袁隆平姓名和肖像与其公司及其海水稻产品进行关联的方式进行介绍和宣传,均属于商业性使用。2018年,袁米公司与袁隆平签订《合作协议》,就稻米食味及评价方面开展合作。但其实际使用行为会使消费者产生混淆,误以为袁米公司产品是由袁隆平推荐或代言。可见,袁米公司的行径,和山寨产品“傍名牌”没什么两样,可谓有预谋的夸大事实,蹭袁隆平的热度。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就持续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注册行为发布通知,要求强化整治以“囤商标”“傍名牌”“搭便车”“蹭热点”为突出表现的商标恶意囤积和商标恶意抢注行为,重点打击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违背公序良俗、谋取不正当利益、扰乱商标注册秩序的典型违法行为。袁米公司“傍名人”比“傍名牌”更恶劣。一个名人,便如一个著名品牌,他的成功不是偶然,其中必然包含了个人的付出和心血。袁隆平之所以闻名全国,受人尊敬,是因为他将其毕生心血奉献给了杂交水稻事业,他的研究为人类粮食安全作出重大贡献,让中国人“端牢了自己的饭碗”。袁米公司正是看中了他的知名效应才这样做,目的就是诱导消费者去购买其商品并从中谋取利润。袁米公司不但侵犯了隆平高科利益,更侵犯了袁隆平的姓名权及肖像权,甚至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品牌不仅是一家企业的名片,也是一个国家软实力的象征。企业应靠自己努力自觉推动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而不是玩“傍名人”“傍名牌”的歪门邪道。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只会越来越大,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立法、执法也将会进一步完善,企业不能再抱着“傍名人”“傍名牌”的思维不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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