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董小芳 通讯员任琼 张坤)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但有的“受害人”明明可以向他人主张获取赔偿,仍想骗取一笔医保金。日前,宁海检察院牵头建立协作机制,从源头上堵住“一案双偿”的漏洞。 2020年5月,赖某某雇用董某某给其老房子重新装修,翻新过程中,董某某不慎从二楼摔落。经鉴定,董某某的伤势构成十级伤残,共花费医疗费4.8万元,其中2.5万元系通过医保账户支付。 2021年1月,董某某在治疗期间,明知其不符合医保报销条件,却隐瞒雇用过程中摔伤的事实,谎称是在家中翻修房屋时摔伤住院治疗,骗取医保金2.5万元。随后,他又向宁海法院提起诉讼,向赖某某主张赔偿。经法院判决,董某某又获得赖某某医疗费等赔偿款共计197974元。 2021年10月,宁海县医疗保障局经他人举报后对董某某上述报销行为进行调查,后以董某某涉嫌诈骗罪移送县公安局。今年3月,案件移送宁海检察院,检察官发现,董某某在其人身损害为第三人侵权的情况下,隐瞒该情况将其部分医疗费通过社会医疗保险机构予以报销,后又通过诉讼方式向侵权第三人主张赔偿,并获得县法院判决支持,存在同一笔医疗费获得双重赔偿的情形,属于诈骗行为,遂以董某某涉嫌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针对该案暴露出来的问题,检察官对县法院已经审结的可能存在医保金流失的案件进行逐一审查,最终发现受害人获得双倍赔偿的情形并非个案。 宁海检察院迅速开展社会保险基金领域专项监督,对该案线索进行分析归纳,通过信息共享获取县法院涉及人身损害受偿纠纷案件判决和医保部门报销数据,通过数据建模、碰撞对比,结合人工审查,精准挖掘11个同类案件,涉及社保追偿金额近7.6万元,移送犯罪线索3件。 为让广大人民群众病有所医、医有所保,宁海检察院联合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医保局出台《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案件通报、信息共享机制,在源头上堵住“一案双偿”的漏洞。同时,加大对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医疗保障基金安全规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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