陌上青 日前,宁波市检察院与市康宁医院签署了《关于建立涉案未成年人心理评估与干预项目的合作协议》,主要包含三个方面,即对涉案未成年人及未成年被害人的监护人等有关人员进行精神状态诊断和评估;在涉案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视情引入药物治疗、心理干预机制,开展心理疏导和矫治等工作;根据案件办理需要,开展心理咨询和培训指导等,以实现更精准帮教涉罪未成年人和保护未成年被害人(5月30日《宁波日报》)。 从司法实践看,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心理干预做得比较好,但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心理干预有所欠缺,即使干预,也因为相关人士缺乏专业知识,效果不明显。此次市检察院与市康宁医院签署合作协议,将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心理干预列为未检工作的重要事项,并且为了提高干预的有效性,引入专业医疗团队,体现了全力打造全方位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的良好用心。 我国现行法律中虽然有关于涉罪未成年人心理辅导与矫治的规定,但较为原则,操作性不强。从媒体曝光的一些案例来看,如果涉罪未成年人的心理疾患得不到干预与矫治,可能会引发更加严重的恶性犯罪。在一项涉及128名涉罪未成年人的心理调查中,针对“类似情形是否会重新犯罪”,除了“肯定不会”的回答之外,有23.23%的被调查者选择“肯定会”,7.7%的被调查者选择“可能会,视情况而定”。对未来生活的态度,除了“乐观”外,选择“悲观”“有顾虑”的,分别达到19%、35%。 这意味着,如果不及时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心理干预和矫治,他们中有相当部分人还会进行第二次犯罪,“二进宫”“三进宫”的可能性很大。所以说,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心理干预和矫治不但需要,而且必须。 加大宣传力度,转变社会公众轻视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心理干预和矫治的观念。涉罪未成年人未来的路还很长,对他们实施刑事处罚,并非要将他们一棍子打死,而是为了让他们尽快能够顺利回归社会。因此,对他们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进行心理辅导,矫治其违法犯罪心理,提高其适应社会的能力,很有必要。 建立一支专业的心理干预队伍。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心理辅导与矫治,应当由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进行,他们应熟悉犯罪心理学、法学、社会学、人类学等相关学科知识。这支队伍应由有经验的检察官、心理咨询师、医护工作者和专职社工等组成,专业的事就让专业的人来做,这样,能确保干预和矫治效果。 深入拓展和改善心理辅导与矫治的方式。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心理辅导与矫治,目的就是打消他们仇视社会的心理,帮助他们建立亲社会的思维和行为方式,树立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因此需要制定符合其心理特征的心理辅导与矫治方案,一人一案,对于有心理问题的,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进行心理辅导;对于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可以考虑进行药物干预;对于那些特殊群体,如有留守、吸毒、父母服刑等经历的未成年人,则要引入家长、监护人共同参与矫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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