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人上班(图文无涉) (唐严 摄) |
记者 吴向正 王某开办多年的服务行业连锁企业,由于疫情影响,近来生意清淡。如果继续经营下去,每月高额的房屋租金和员工工资开支无法承受;如果注销公司,好不容易创立的品牌就会付之东流。王某一时难以抉择,北京德恒(宁波)律师事务所张志旺律师认为,可以考虑采取歇业的方式解决两难问题。 疫情发生以来,部分市场主体受疫情影响,暂时无法进行正常的经营活动,但仍有比较强的经营意愿和经营能力,待情况好转后仍可以重新经营。张志旺律师说,对于这种情况,可以落实歇业制度,让企业在选择保留市场主体资格的前提下休养生息,“歇一歇”再出发。 国家为什么要出台歇业制度?市场主体申请歇业后处于什么样的地位?什么情形之下市场主体可以歇业……围绕这些问题,张志旺律师日前接受了记者专访。 “歇业制度的实施,为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提供了一个恢复经营的缓冲期,降低了市场主体的‘生存成本’。显然,依法实施歇业制度,有利于保市场主体、保就业、保民生。”张志旺律师认为,“歇业”不是新生事物,一直以来,很多企业登记设立后因种种原因没有开展经营活动,处于“名存实亡”的歇业状态,但歇业行为并不被法律所认可,如《公司法》规定“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原《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也作了类似的规定,所以歇业的企业往往会遭到市场监管管理机关的处罚,包括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甚至被吊销营业执照。但今年3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首次为“歇业”正名,企业的歇业行为依法得到法律保护。 张志旺律师认为,落实歇业制度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歇业后经营实体的地位 注销的后果是经营实体“消亡”;而歇业状况下,是经营实体继续“存活”同时处于“休眠”状态,不开展经营活动(也应当不从事经营活动)。像王某开办的企业的无形资产,包括企业字号、注册商标权等,也继续存在,他人不得侵犯。如果对外享有债权的,仍可以主张,当然对外有债务的也应当履行。为了减少支出,歇业的经营实体可以不再租用原登记的住所(主要经营场所、经营场所),或者可作其他使用,避免资产闲置,不过应当在歇业备案时提交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以便有关管理部门在必要时进行联系。 二、什么情形之下可以歇业? 需要指出的是,不是任何经营实体均可以歇业的,如歇业会导致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交易相对人合法权益等情形的市场主体,是不能办理歇业的;也不是所有情形都可以歇业的,而是需要符合特定的情形。《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可以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歇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这次疫情被定性为公共卫生事件,王某的企业受疫情影响导致经营困难,是可以办理歇业的,因为王某的企业不属于金融等特定行业,也不是上市公司等涉及公众利益的实体。此外,如不幸发生火灾、水灾、地震等导致企业主要财产灭失而无法经营的,但想继续保留企业以图“东山再起”,也可以办理歇业。 三、歇业需要办理相关手续 首先要向注册登记机关提交《歇业备案申请书》和《歇业备案承诺书》。 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歇业前要与员工依法协商处理好劳动关系,包括解除或继续维持劳动合同关系,都要与员工协商取得一致或按《劳动合同法》等规定进行经济性裁员。 其次,向登记机关办理歇业备案。登记机关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歇业期限、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等信息。 四、依法歇业后仍应当注意的事宜 第一,仍然应当按规定继续公示年度报告,但有些地方如北京规定无需向税务等部门另行报告。 第二,如果恢复经营活动的,应当事先向登记机关申请并备案或在恢复经营之日起三十日内备案并进行公示。 第三,歇业期间决定注销经营实体的,应当按规定办理清算、注销手续。 最后需要提示的是,歇业期间最长为三年,超期的要么恢复经营要么办理注销手续。 张志旺律师认为,国务院这次通过行政法规设立的歇业制度,给由于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设立了恢复经营的缓冲期,同时在该缓冲期内尽量降低市场主体的“生存成本”。当然,市场主体也要依法依规办理歇业手续,遵守歇业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