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眼观潮 朱泽军 “发型重要,还是命重要?”近日笔者目睹交警对一位骑电动自行车未戴安全头盔女士的批评。估计此前该女士因交警执法,作了“戴头盔破坏发型……”这样的辩解。 发型重要,还是命重要?答案显而易见。笔者若干年前曾办理过一起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人身损害、工伤纠纷案。那日早上,来甬务工的一中年工人戴上安全头盔,在集体宿舍区域骑上电动自行车去建筑工地上班,突然后座跳上一个人。工人回头看,是搭“顺风车”的年轻工友。中年工人对他说:咋不戴头盔?年轻工友笑道:唉,几步路,赶紧走吧,别迟到了。 很快,中年工人驾驶电动自行车来到工地,就在他九十度左转驶入工地时,由于车速过快,电动自行车又因载着两个加起来150多公斤分量的大男人,制动不灵,电动自行车猛然朝左侧倒去,两人猝不及防双双失去重心,摔倒在大马路上。两人左肩同时着地,头部皆重重磕在马路上。 经救治,开电动自行车的中年工人因戴安全头盔,仅左肩部挫裂伤,头部轻微脑震荡,休息数日,便正常上班了。那位没戴安全头盔的男子就没有那么幸运了,颅脑重度损伤,颅内出现广泛脑挫伤,伴有颅骨骨折。虽最终保住了性命,却成了“植物人”。 长期以来,城乡道路上由电动自行车引发的交通事故,占有较高比例。骑行者是否戴了安全头盔,直接关乎生命安危。现实中,有的人骑电动自行车不大愿意戴安全头盔,或虽戴了,却不系颊带。嫌戴安全头盔笨重闷热,有的女士怕破坏发型而不愿戴。还有人则认为戴安全头盔,是为了应付交通警察的检查。骑行电动自行车,身体暴露在外,一旦发生意外,外力直接作用在血肉之躯上。千钧一发之际,安全头盔就是“护头之盾”。人们应当从无数道路交通事故中吸取教训,自觉养成骑电动自行车戴好安全头盔的习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