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学进 6月29日上午,《宁波市公筷使用规定》表决通过,要求在餐饮服务场所,两人以上合餐时应使用公筷。这是目前已知的全国首次为公筷立法。换句话说,今后在宁波,用不用公筷,不是选择题,而是成了必答题。 为公筷立法,似乎有点小题大做。但正所谓“小餐桌”捍卫“大健康”,“舌尖上的小事”事关全体公民的生命健康,兹事体大。 而且,适时有效地为疫情防控保驾护航、根据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特点立法树规、针对群众身边小事“定规矩”“填空白”,本来就是地方立法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宁波市公筷使用规定》就是其中一个范例。 宁波出台的公筷使用规定,全文一共9条,不过700字,明确了公筷的定义、消费者和餐饮服务提供者的权责义务,提出了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以及处罚标准,充分体现了“小巧简明、快速高质、灵动有效”的特点,更加契合新时代对地方立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从倡导使用公筷到立法强制使用公筷,这是疫情防控形势下保护公众健康、提升文明水平的必要举措,也是宁波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的必然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