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海宁 近日,一张“全州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唐月英、邓振生信访事项不予受理告知书”的网传图片在网络上引发热议。图片信息显示,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州县,曾于上世纪90年代,对强行超生子女进行“社会调剂”。最新消息显示,桂林市已成立联合工作组到全州县进行调查。根据初步调查情况,责成全州县对漠视群众诉求、行政不作为的县卫健局局长和分管副局长等相关人员停职检查(7月5日澎湃新闻)。 此事引发社会舆论高度关注后,桂林方面的反应值得肯定。先对网传的告知书进行调查,继而对相关官员作出处理,至少表明了两点:一是,这份网传的告知书并非伪造,而是真实存在。二是,相关官员对待信访群众的态度和做法违反了有关规定,故而被停职检查。 但这只是第一步,接下来需要调查处理的问题是“社会调剂”。该告知书称,“经核实,你们超生的孩子(属第七孩)是由全县统一抱走进行社会调剂,不存在拐卖儿童的行为。”其中的“社会调剂”点燃了舆情。因为这种做法既没有法律依据,也违背人伦使相关家庭承受骨肉分离之痛,还可能引发涉嫌拐卖儿童等违法犯罪问题。所以,如何就“社会调剂”作出回应,是最大关注点。 告知书显示,上世纪90年代,广西为严格控制人口数量,曾对违反计生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强行超生的子女中“选择一个进行社会调剂”。这或许意味着被“社会调剂”的超生子女有不少,那么这些子女现在身在何处,既是相关家庭关心的问题,也是公众关心的问题。然而告知书表明,超生子女去向没留存任何记录。这就让人有很多担心和怀疑,期待官方调查摸清超生子女去向。 多位法律人士就此指出,计划生育法虽然修改过多次,但任何时期的计划生育法都对超生有罚款等规定,没有规定可以将超生孩子进行“社会调剂”,这说明“社会调剂”是一种违法、侵权行为。那么公众想知道,“社会调剂”是谁的决定,又是谁在实施?即便属于“历史问题”,也要调查清楚依法处置,不能让被“社会调剂”的孩子及其亲生父母,永远活在痛苦中。 值得注意的是,“社会调剂”不仅存在于广西某些地方。2014年,在媒体《被“调剂”了23年的人生》报道中,提到四川达州曾把“调剂”作为一种处理超生婴儿的举措。所以,存在同样情况的达州等地,也应该调查公开涉及“社会调剂”的孩子及其亲生父母,这是解决历史问题应有的弥补措施,也是对关注此事的公众应有的交代,如此才能平息舆情。 在全面深化依法治国、放宽生育政策的今天,我们可能想象不出上世纪90年代人口问题的复杂性,“社会调剂”的历史问题有特殊背景,不能忽视。但也不能忽视今天被“调剂”孩子及其亲生父母的权益和痛苦。所以,如何处理这个历史问题,对有关地方是一种考验。 以最大努力查清被“调剂”孩子的去向,向他们的亲生父母做个妥善交待,对所有涉嫌违法人员该追责的追责。其中,是否构成违法犯罪,应成为调查追责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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