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7版:理论周刊·发展论坛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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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7月14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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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改革 锻造“才助共富”智力引擎

    

    

    

    夏知豪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人才是创新的核心要素”“要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实现共同富裕是一个多维度、多层次、全社会、中长期的动态过程,其中人才发挥着重要的动力引擎作用。如何进一步做好人才工作,释放人才潜能,尤其是激发技能人才、科研人员等重点群体活力,是宁波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的题中应有之义。

    一、“平台+政策+环境”共育,高层次人才资源更加充沛

    近年来,宁波围绕发展需求,坚持以平台聚才、政策引才、环境留才,顶尖人才、关键人才、产业人才、青年人才呈加速流入态势,为推进共同富裕先行市建设集聚了一大批智力资源。甬籍院士全职回归、海外院士自主培养实现“零”的突破,2021年新增高技能人才8.2万人、累计63.3万人,新增就业大学生21.6万人、同比增长30.7%,人才净流入率居全国城市前列;“3315系列计划”十年间遴选支持高层次人才(团队)项目1121个,带动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超1.7万人。

    一是人才集聚平台能级提升。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前湾新区、甬江科创大走廊等人才高地建设加快推进,甬江科创区启动建设。甬江实验室扬帆启航,至今已组建一支146人的高水平人才队伍(其中90%以上是来自世界顶尖学府、一流研发机构年轻人才队伍),新型显示与感知、热场材料等7大研究中心科研取得初步进展,材料分析与监测等6大公共平台拥有130多台国际一流科研仪器设备。浙江创新中心累计入驻人才企业、孵化平台200余家,成功集聚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宁波复旦创新中心等高能级“产学研”孵化平台。此外,累计建成高水平产业技术研究院71家、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38家、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动)站224家,获批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4家。

    二是人才发展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坚持综合性与专业性兼具、专技型人才与青年人才兼顾,打造全面系统、集成发力的人才发展政策体系。“1+X”综合人才政策全面升级,形成以《加快推进开放揽才产业聚智若干意见》为龙头的人才“引育用留”全链条政策体系。“3315系列计划”产业人才集聚政策创新推进,范围覆盖246、3433、225、4566等全市重点产业体系。“技能宁波”“港城工匠”等专技人才培育政策不断迭代,全市技能人才规模进一步壮大。青年人才政策加快实施,“青·英”“青·归”“青·创”“青·苗”和“青·匠”五支青年人才队伍渐成规模集聚优势。

    三是人才发展环境全面优化。以坚持党管人才原则为统领、人才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为抓手,一体推进人才服务平台、服务机制和服务品牌建设,营造优质的人才发展环境。人才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成运行,在全省率先建设人才服务综合体、成立高层次人才服务联盟,启用5家“宁波人才之家”,在重点城市创设12家人才联络服务站。实施专家服务机制,构建助创专员、法务专员、财务专员等全方位专家服务体系,提升服务精准性。打造“3H”人才服务品牌(健康保障Health、家庭保障Home、住房保障Housing),人才医疗保健、子女教育、住房等“关键小事”协调解决机制更加完善,人才获得感、幸福感进一步增强。

    二、“流动+评价+激励”共破,锻造“才助共富”智力引擎

    目前,宁波在创新人才集聚、产业人才供需匹配度、人才主体活力等方面仍存在一些短板,在人才流动、评价和激励三大环节存在一些体制机制性障碍。人才流动仍面临户籍、地域、身份等因素制约,社会公共服务供给尚未与户籍实现完全剥离。人才评价还未完全根除重学历、重论文、重课题、重奖项等倾向,市场化评价制度尚不完善。人才激励现行通常采用高薪、高额奖金、高额津补贴等措施,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激励不足。在推进共同富裕先行市建设的进程中,要聚焦突破短板问题,深化体制机制改革,锻造高层次人才引领共同富裕的“智力引擎”。

    一要畅通人才流动渠道。健全公共资源按常住人口配置机制,以常住人口规模落实住房、教育等资源供给。完善宁波高校、院所与企业人才双向流动机制,优化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离岗创业机制,畅通民营企业、社会组织人员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渠道。支持宁波高校院所、事业单位通过特设岗位引进人才,不受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实施更加开放的人才政策,研究制定“高精尖缺”外籍人才认定标准,探索国际职业资格认可制度,加快建立高便利度的境外专业人才执业制度,推进外籍人才签证、出入境、停居留等手续便利化。

    二要深化人才评价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人才评价“破四唯”行动,加快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形成并实施有利于科技人才潜心研究和创新的评价制度。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优化新职业、新工种职称评定标准,探索建立企业人才职称社会化评价机制,推动宁波行业龙头、“单项冠军”企业建立体现行业特色的自主评价机制。完善技术技能评价机制,加快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以用人单位为主体、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为主要方式的评价制度。

    三要完善人才收入分配机制。建立健全知识导向的人才激励机制,创新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制度和产权激励模式,推动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探索高端人才税收优惠。扩大宁波高校、科研院所等重点用人单位收入分配自主权,鼓励采用科学技术奖励、绩效奖励等方式推动薪酬分配向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紧缺急需人才和关键岗位人才倾斜。

    (作者单位:市发展规划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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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