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7版:理论周刊·发展论坛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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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7月14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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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家庭友好社会 筑牢共同富裕基石

    

    

    林子琪 赵斌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无论时代如何变化,无论经济社会如何发展,对一个社会来说,家庭的生活依托都不可替代,家庭的社会功能都不可替代,家庭的文明作用都不可替代。家庭是社会的基础细胞,是共同富裕的重要基点。构建家庭友好社会,要围绕家庭生命周期,完善家庭政策体系,营造婚育友好、育儿友好、女性友好、老年友好、居住友好的社会氛围,打下我市人口中长期均衡发展的坚实基础,为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续存原动力。

    一、重塑家庭价值理念,打造婚育友好之城

    婚姻和生育是家庭生命周期的形成和扩展。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社会日益多元化,伴随需求多元、文化多元、价值观念多元,人的家庭价值观念、婚育理念也日益多元。据调查,我市青年晚婚晚育、不婚不育人群持续增加,女性初婚平均年龄已达27.78岁,约有两成以上青年对传统婚育观念持有不同意见。为重塑青年人的家庭价值理念,营造婚育友好社会氛围,重点要面向共同富裕,积极培育青年健康向上的新型婚育观、家庭观。将婚恋教育纳入高校教育体系,常态化开展新型婚恋文化宣教。发挥大众传媒的社会影响力,推广简约时尚、男女平等的现代婚嫁习俗,弘扬“孝”“和”家庭价值。完善婚恋交友服务体系,深化青年婚恋交友平台建设,创新婚恋交友服务形式,融价值重塑、知识教育、情感培养于一体,举办多样化青年联谊交友活动。

    二、降低家庭育儿负担,打造育儿友好之城

    经济压力和育儿精力不足是当下影响生育意愿的两大主要因素。据调查和测算,我市家庭3岁以下婴幼儿生育成本在18.5万元左右,是全国平均水平的2倍,年平均近5万元的育儿成本对低收入家庭的经济压力显然更加突出。同时,“双职工家庭”已成为社会主流家庭模式,由于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尚不够完善,普惠性托育机构数量不足,婴幼儿养育困难成为不可回避的现实。在共同富裕的目标下,要以有效降低家庭生育、养育负担为重点,尤其要聚焦中低收入家庭,营造育儿友好的社会氛围。完善生育配套政策,加快出台家庭育儿津贴政策,分孩次、按比例发放育儿消费券,加强低收入家庭帮扶。加大妇幼医疗保障力度,提高生育保险和儿童医保的参保率,扩大医保覆盖范围。发展灵活多样的托育服务,建立以社区为依托的家庭育儿服务体系,强化家庭育儿功能。降低婴幼儿入托入园费用,适时将幼儿园教育纳入义务教育。

    三、保障生育妇女就业权益,打造女性友好之城

    社会进步背景下,女性就业率不断提升,女性追求事业发展和经济独立,与家庭生育责任、就业性别偏好形成矛盾,转而成为女性独自承受之重。据调查,我市约60%的3岁以下婴幼儿母亲平均每天照护孩子6小时以上,在生育上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增加了女性家庭和工作平衡压力,成为女性生育意愿低于男性5个多百分点的最大因素。在实现共同富裕中,要坚持包容、共建、共享、平等的发展取向和政策要求,为破解妇女当前面临的家庭和工作平衡压力,营造有利于妇女健康发展的友好社会氛围指明了方向,重点是要加强妇女创业就业政策支持,积极消除职场女性就业歧视。加强生育妇女劳动权益保障与合法权益维护,积极探索混合办公、弹性工时等灵活工作模式,给职场妈妈提供更多便利。开展女性生育关怀行动,加强孕产期妇女心理辅导。健全生育成本分担机制,探索将生育成本全面纳入社会保障体系,通过社会专项基金补偿,减轻企事业对女职工生育成本的负担。将企业遵守各项女性就业政策情况,纳入企业诚信征信系统,对优良企业给予一定的补贴和优惠。

    四、强化家庭养老基础作用,打造老年友好之城

    我市已迈入中度老龄化社会,60岁以上户籍和常住老年人口占比分别超过26%和18%。随着最早一批独生子女父母迈入老年阶段,上有老下有小给众多家庭带来经济和精神双重负担。据调查,低收入家庭平均每月赡养老人支出不足500元,低收入老人、农村老人晚年生活品质保障是共同富裕的着力点。实施“甬有颐养”行动,营造老年友好社会氛围,打造老有所养、所依、所乐、所安的共同富裕,重点要弘扬孝道文化,倡塑敬老新风,健全养老保障制度和养老服务政策体系,创新提质养老服务,强化家庭基础作用。引导家庭成员子代承担养老责任、提供养老资源,增设高龄照护假、建立照料者喘息制度等时间支持政策。给予隔代同住家庭相应的住房税收、贷款、价格等方面支持,支持有需要的老年人家庭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加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打造数字化、智慧化养老服务平台,建设多功能、综合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给予低收入家庭、失独家庭困难老人,以及外来人口家庭随迁老人重点关怀与包容,落实和完善三项老年照料补贴的制度全覆盖与人群全覆盖,建立高龄、失能老人照料津贴制度。

    五、完善多元化居住保障,打造居住友好之城

    住房是安居之本,家庭所在,也是实现城乡居民共同富裕的基本保障。随着城镇化持续快速发展,购房支出占家庭经济支出的比重持续上升,尤其是对城镇低收入家庭影响巨大,也成为当前影响生育意愿的关键因素之一。据调查,我市居民平均住房支出占家庭总支出的40%左右,是排第二位的日常生活支出的近2倍,年平均4.4万元的住房开支让低收入家庭倍感压力。为实现所有家庭甬有安居,营造居住友好的社会氛围,重点要深化“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改革,确保房地产市场和住房租赁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优化商品住房供应结构,逐步实现住房由“解困型”向“发展型”转变。降低多孩家庭改善住房首付比例,推动保障性住房分配政策向低收入家庭、多孩家庭倾斜。深化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加强开发区、产业园等人口密集区域租赁住房配建,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给,发展新型租赁社区,培育住房租赁企业。开展新市民住房保障制度改革试点,推进面向普通外来务工人员的积分入住制度。

    (作者单位:市发展规划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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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