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须虫 国家发展改革委12日发布《“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要求,强化随迁子女基本公共教育保障。保障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受教育权利,以公办学校为主将随迁子女纳入流入地义务教育保障范围。根据人口流动实际调整人口流入流出地区教师编制定额,加大人口集中流入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位供给(7月13日《南方都市报》)。 城镇化是工业化进程的必然,推动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的两大动力,一是就业,二是就学,相比较来说,对流动人口选择城市更有吸引力的还是子女就学。如,很多大城市的外来人口“积分入户”最大的诉求,就是能让孩子上优质的公办学校,即便很多县城,大量农村人口进城也不是为了就业,更多是为了孩子能够接受相对较好的基本教育。 近些年,虽然一二线城市流动人口子女随迁入学的问题得到了较大程度缓解,但很多“N线”县城“大班额”“大校额”等问题凸显出来,并且具有普遍性。很大的原因在于,当地基本教育的布局,固守城乡“二元”的思维樊篱,在教育规划、资源配置上,严重滞后于城市化发展的进程,导致供需错位,使得城区的基本教育,不得不在“添双筷子加瓢水”上疲于应对。 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末,全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4.72%,意味着我国的“红利人口”将完全实现城镇化,城镇化水平在提速,最终实现“城大农小”的格局。毫无疑问,新型城镇化将在不远的将来实现“一元”格局,如此背景下,教育先行不仅是提升城镇化承载能力的关键,也是推动其加速的重要动力。 对于大多数县级城市来说,顺应新型城镇化的潮流,必须适度超前于城市建设规划,在基础教育布局调整上,应有主动性、前瞻性,按照当地城市发展的中长期人口预期,加大投入,规划新建、扩建一批中小学校,调整充实师资力量,加速补短板、留冗余。同时,对于很多大中城市来说,留住人才、壮大人口规模,扩大公共教育的供给将会成为城市竞争的筹码,对随迁子女入学,应当主动降低门槛。在职能部门层面,则应顺应新型城镇化的潮流,调整完善政策,用好资金资源分配的杠杆,引导其向县城和城市集中投放的同时,优化公共教育的城镇化布局,采取更灵活的手段,进一步消除公共教育给人口流动带来的阻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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