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海宁 近日,烂尾楼盘业主联名停止供贷出现了“城传城”的现象。据悉,多地的多个房地产项目业主纷纷给银行发“强制停贷告知书”(7月13日《21世纪经济报道》)。 所谓“强制停贷”,是指烂尾楼的业主发布声明,要强制停止偿还贷款,直至相关项目完全复工为止。网传的“全国业主发布强制停贷项目统计表”显示,涉及楼盘不断增多,从之前个位数增加到目前80多个。 这些楼盘之所以烂尾,主要是项目资金链断裂并伴随债务纠纷。其中,部分项目已“烂”了多年,成为业主难以承受之重。当所有积蓄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但多年拿不到自己的房子,还要每月偿还高昂的银行贷款。 作为受害者,部分业主选择“强制停贷”也很无奈,一方面,受到近两年疫情等因素影响,经济压力较大,无力偿还贷款;另一方面,在此之前也想尽了各种解决办法,或者通过各种渠道维权,但收效不佳。 虽然说楼盘烂尾的主要责任在开发商,但业主选择“强制停贷”似乎打错了靶子——误伤银行,自己有可能因此被列入失信记录并被银行起诉。但部分业主仍然选择“强制停贷”,既因无法承受还贷压力,也认为相关银行有错在先——存在多种违规行为。 业主声明指出,各贷款银行存在不同程度的违规发放贷款、未履行资金监管银行义务等行为。这种指责有一定依据,即央行文件曾明确指出,“只能对购买主体结构已封顶住房的个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企业将贷款挪作他用的,经办银行应限期追回挪用资金”。住建部文件也规定,商品住房预售资金要全部纳入监管账户,由监管机构负责监管。 银行如果真的违规、失责,应该依法受到处理,但业主“强制停贷”就变成了违约方。所以,法律人士认为业主的选择不可取。其实,这些业主未必不知道违约的后果,但在压力面前选择冒险,即通过“强制停贷”给贷款银行和地方政府施加压力,以倒逼烂尾项目完工。 贷款银行和相关地方政府如何应对业主“强制停贷”,目前不得而知。在笔者看来,虽然“强制停贷”目前只是停留在声明阶段,业主们还未联合起来同时停贷,但必须警惕停贷声明变成行动,从个别楼盘扩大到更多楼盘。如果越来越多的烂尾楼涉及“强制停贷”,很可能造成更多坏账,将会对相关地方的金融机构造成冲击。 虽然今年一季度中国银行业不良贷款率为1.79%,较年初略有下降,处于安全水平,但应高度警惕,对“强制停贷”可能带来的风险进行评估并做好预防工作,也要加快解决烂尾楼问题,别让“强制停贷”产生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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