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6版:时评/特别报道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dlrb
 
2022年07月22日 星期五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宁波拟对婴幼儿普惠托育服务给予补助:

引导创建高质量托育机构

    

    

    

    

    凌 波 

    

    《宁波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在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社会力量新建并通过卫生健康部门备案的托位,提供普惠托育服务的,按每个托位1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机构存续期间,提供普惠托育服务的,根据实际收托数,按托大班、混合班300元/人/月,托小班500元/人/月,乳儿班800元/人/月给予普惠托位运营补助。

    3岁以下孩子的照护问题是不少家庭的痛点,谁来带、怎么带,困扰着许多年轻父母。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宁波3岁以下婴幼儿有21万人。发展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

    近几年,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被列入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宁波各地积极推动实施并取得明显成效。截至目前,宁波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已有30928个,每千人托位数3.24个。尽管发展较快,但距离人民群众的需求还有较大差距。

    目前,婴幼儿照护基本上是由家庭自行消化解决的。与补贴、延长育儿假等政策相比,物美价廉的托育服务,能够显著减轻家庭在育儿上的经济和时间成本,更有助于激发生育意愿。

    国家提出,要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减轻家庭养育负担。普惠托育服务可以有效缓解家庭养育负担,提高市民的生育意愿。与市场上每月七八千元甚至上万元的托育服务收费相比,普惠托育服务收费相对较低,能够为大部分市民所接受,可以减轻婴幼儿家庭养育负担,从而使更多的家庭愿意生育。此次宁波出台政策,从建设到运营,对婴幼儿普惠托育服务机构给予资金补助,旨在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普惠托育机构。

    婴幼儿托育服务正在向多元化模式发展转变,未来应形成公办、普惠民办、非普惠民办三类机构互相补充的格局。其中应牢牢把握“公办+普惠”两大发展主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