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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水萍 绘 |
看直播已经成为有些人日常消遣的一种方式。娱乐本无可厚非,但为了打赏女主播,去骗他人钱财,这是什么行为?日前,慈溪法院通报这样一起案件,一男子因犯诈骗罪获刑。 据通报,余姚的张某原先是做水产生意的,经常到慈溪市胜山镇综合农贸市场进货,于是跟在市场里卖冰块的沈先生相识。两人做过好几个月的冰块买卖。2021年3月至4月,张某称想与沈先生合伙做小龙虾生意,让沈先生垫资进货。 沈先生说,当时张某表示因为接的生意太多,同时觉得沈先生人不错,才分些客户给他。沈先生见对方言辞恳切,便信以为真,就通过微信给张某转账3万元。 一个多星期后,张某又向沈先生展示了一张进货单,称对方店家结账一个月一结,如今继续进货的资金周转不开。沈先生没有怀疑,又给张某转了2万元。谁知,此后张某微信不回、电话不接,搞起了“失联”。沈先生去余姚打听情况,得知张某早已不做水产生意了,这才发现自己被骗了。 原来,张某沉迷于打赏网络主播,生活上又吃用无度,手头拮据,便起了邪念,开始骗钱,谎称要跟沈先生合伙做小龙虾生意。案发时,得来的钱早已被张某挥霍一空。后来,张某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对方谅解,最终,张某因犯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缓刑2年4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 法官提醒 商家在与人做生意时要提高警惕,仔细甄别对方是否具有合法资质,要签订合同,并时刻关注交易动态。另外,网络空间是虚拟的,大家要分清现实世界和虚拟世界,切勿沉迷网络,只有通过脚踏实地的工作,才能创造属于自己的美好生活。 (路余 徐冬云 陆超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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