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8月30日上午,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在京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亲切会见受表彰代表,向他们表示诚挚问候和热烈祝贺,勉励他们牢记使命责任、勇于担当作为。 在此次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对象中,宁波共有2名个人和1个集体入选,其中鄞州区人民法院邱隘人民法庭副庭长黄文娟,余姚市梁弄镇二级主任科员、横坎头村村党委书记黄科威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宁海分局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 “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是根据《公务员奖励规定》对功绩卓著的公务员授予的称号,是公务员的最高荣誉。2022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决定2022年首次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开展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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