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吴向正 通讯员鞠亚轩)近日,一场关于要求解除保全并首次适用镇海法院《关于善意文明审慎办理财产保全案件的工作指引》的听证会在镇海法院澥浦法庭举行。法庭在充分听取了被申请保全人及听证员的意见后,考虑到资金实力雄厚的第三人已为被申请保全人提供了不可撤销的连带担保,故当庭作出了裁定:解除对被申请保全人账户的冻结。 “多谢法院召开本次听证会,解决了困扰公司多时的难题,避免公司项目‘胎死腹中’……”被申请保全公司的代理人说。 “财产保全制度对于保障申请人权益,防止‘执行难’具有积极的意义。但是,现实中有不少当事人滥用财产保全制度,尤其是疫情之下,对流动资金、生产厂房、机器设备的查封、扣押,对处于生产经营状态的企业会造成很大影响,希望法院能在保全时审慎审查,在能够实现保全目的的情况下,选择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影响较小的财产进行保全,最大限度降低对被申请保全人生产经营及生活的影响。”日前,在镇海区召开的“诚信履行贷”合作协议签约仪式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座谈会上,一位企业家说。与会的企业家畅所欲言,就财产保全方面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意见,得到了法院的充分吸纳。 为此,镇海法院经认真研究,出台了《关于善意文明审慎办理财产保全案件的工作指引》,以“善意文明保全”护航企业健康发展。该工作指引将善意文明理念贯穿于民事财产保全的各环节、全过程,依法保障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充分考量保全措施的合法性、必要性与适当性,做到合理适度、该保才保,防止因滥用保全、过度保全、超标超范围保全而损害被保全人权益,为被保全企业营造合法而宽松的经营发展环境,从而进一步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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