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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9月15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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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价8000元只赔2000元:

保价规则不是“橡皮泥”

    

    

    

    

    冯海宁 

    

    9月12日,杭州小刘因为顺丰同城快递出现意外心烦不已,他给客户快递20克黄金,却被快递人员丢失了。他向媒体求助:“我该得的理赔是8000元,为什么只赔2000元,足足少了四分之三呀。”(9月13日《钱江晚报》)

    小刘之所以认为该得赔偿8000元,是因为他快递20克黄金时,保价8000元,这个额度是根据市场价格确定的。按说,黄金丢失的责任完全在快递公司,顺丰应该按照保价金额进行赔偿。但顺丰只愿意赔偿2000元,且没有给出理由。

    在一般消费者的认知里,既然自己购买了快递保价服务,若快递出现意外,就应当按保价金额获得全额赔付,否则保价就失去了意义。即双方是平等的契约关系,当消费者履行了保价应付款义务,快递企业就应该完整履行赔付责任。然而,现实情况并非如此。

    之前,媒体就报道过不少类似案例,如:保价2.1万元寄的根雕摆件受损最多只赔5000元;保价4000元寄的电脑受损只赔800多元;保价4000元的飞天茅台丢失只赔偿1499元……也就是说,不管快件损坏还是丢失,快递公司赔偿金额明显低于保价额。

    快递公司不按保价额赔偿,不外乎三个原因。其一,为了自己业绩能少赔就少赔,省下钱就变成了利润。其二,不把消费者权益放在心上,认定维权成本较高,消费者只能接受。其三,认为这是民事纠纷,监管部门不会受理和查处。

    因此,快递保价规则,在快递企业手里就变成了随便捏的“橡皮泥”,其总是从利己的角度来选择理赔金额。快递企业这么做,既给消费者造成较大损失,也损害了快递行业公信力,就像小刘所说“都不敢快递了”。而且,还架空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邮政法》规定,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快递暂行条例》规定: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于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在上述案例中,快递公司明显未依法履责。

    因此,笔者以为,有必要就快递保价问题进一步完善监管措施。

    首先,应该针对快递保价规则存在的相关问题,拿出合同范本,并对投保上限、赔付机制制定统一标准,以指导、规范快递企业的保价规则。其次,对快递企业保价规则进行抽查,把不规范企业列入不诚信名单。其三,鼓励消费者依法维权,并降低维权成本。

    快递保价规则应该是公平、公正的规则,符合快递公司和消费者双方利益。但如果变成快递企业想怎么捏就怎么捏的“橡皮泥”,只利于快递公司,不利于消费者。对此,消费者应擦亮眼睛,不能掉入快递公司的保价陷阱。如果快递公司赔偿金额明显低于保价金额,就会导致部分消费者对快递行业失去信任,自然损害快递行业利益。所以,快递行业应加强自律,监管部门也应对相关违法侵权行为加强监管。唯有如此,快递保价才能给消费者带来安全感和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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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