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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水萍 绘 |
“今天这场法律知识考试让我印象深刻,对我而言虽然成绩合格了,但履行家庭教育职责才刚开始!”近日,一场特殊的法律考试在浙江省象山县检察院举行,涉罪未成年人小吴的家长填写完试卷后由衷说道。 不久前,象山县检察院办理了一起盗窃案,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小吴通过随机拉车门的方式,盗窃多名被害人存放在车内的现金和香烟。办案中,检察官发现小吴系渔民家庭出身,父亲长期外出捕鱼,主要由母亲负责监管,平日里对小吴较为溺爱,疏于管教。小吴读完高二便辍学在家,这次因为法治意识淡薄,手头缺钱才走上了犯罪道路。可以说,小吴犯错与他缺乏正确的家庭教育引导有很大关系。 “我们办理的涉罪未成年人案件中,像小吴这样的情况并不是个例。加强法治与家庭教育的有效融合,纠正家长不正确的监管方式,更好地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我们急需解决的问题。”象山县检察院第六检察部负责人周非儿表示。 据了解,今年5月,象山县检察院联合县妇联与涉罪未成年人家长签订《家庭教育指导考察协议》,建立“司法、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教育机制,指派具有相应指导能力的社会组织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一对一指导,督促和引导家长正确履行监护职责。通过检察和社会力量的介入和指导,家长们逐步培养起了正确的亲子沟通方式,与孩子的交流多了,也渐渐亲密起来。 另外,该院抓住休渔季和暑假重叠的关键时间节点,采用“线上+线下”的家庭法治教学补课模式。在线上,检察官确定法律课程“菜单”,要求涉罪未成年人及其家长自主完成线上教学,并以签名、拍照等打卡方式记录学习过程。在线下,检察官联手县妇联专业家庭教育指导老师,通过视频学习、案例讲解、互动交流等方式为涉罪未成年人及其家长开展现场教学,共同梳理家庭监管缺位存在的隐患问题,加深普法和家庭教育成效。 课程结束后,象山县检察院安排了一场法律考试,由涉罪未成年人及其家长共同参与,于是出现了开头那一幕,这不仅是对涉罪未成年人在考察期学习法律知识的检验,也是对家长的一次微普法。周非儿说:“此次考试成绩将作为涉罪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表现的重要依据,以此帮助他们走向正途。” (方芳 陆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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