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5日,司法部发布5个法律援助工作指导案例,其中“宁波市江北区法律援助中心对徐某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提供法律援助案”入选。 该案的具体情况是这样的:2015年4月,徐某因“排尿终末疼痛5天”就诊于浙江省某医院,医院为其进行相应检查并以“膀胱结石”进行开药处理,但患者病情并未好转反而加重,后因膀胱癌治疗无效不幸于2018年6月3日离世。徐某的妻子与女儿认为某医院在2015年4月的超声等检查中存在误诊等医疗过错。徐某女儿与某医院共同申请当地医学会进行医疗损害鉴定。鉴定意见认为,医院存在医疗过错,对患者徐某死亡承担次要责任。因医患双方协商不成,徐某家属于2020年4月23日向宁波市江北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江北区法律援助中心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于同日指派浙江鑫目律师事务所章李律师承办此案。 承办律师经多次与当地医疗纠纷理赔中心沟通,并多次咨询相关专家及省级医学会意见,在对患者的病历资料及医疗费票据等证据完成整理后,以当地医学会出具的鉴定意见为依据,代理受援人向江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0年11月17日,江北区人民法院受理本案。经承办律师与法院、医院沟通,就医方的具体过错行为的严重性进行详细论证,成功说服医院承担40%赔偿责任。承办律师还找出相应法律依据、类似判例,跟法院进行沟通,认为患者医疗费报销部分属于投保后的保险利益所得,仍应计入赔偿金额,不能因此减轻医院的赔偿责任。 在法院调解下,某医院同意按照次要责任中最高的赔偿比例即40%赔偿责任进行赔偿。最终原告顺利拿到了50多万元赔偿款,合法权益受到保护。 据介绍,司法部此次发布5个法律援助工作指导案例,旨在向社会展示法律援助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保障服务民生、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方面的良好效果,为指导促进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发展提供可推广、可复制、可借鉴的典型经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于2022年1月1日实施,法律援助工作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此次发布的案例集中在劳动纠纷、医疗事故赔偿纠纷、工伤事故纠纷等事项范围,受援人包括了农民工、未成年人、退休军人遗属等,展现了法律援助作为国家的重要制度安排,在维护法律平等、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中的重要作用。5个案例中,法律援助律师从法治为民、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出发,依法办案,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用心用情做好援助服务,最大限度保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具有较强的典型性、示范性、借鉴性和指导性。 (陈浩杰 吴向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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